江蘇爲41萬困難羣體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原題:江蘇爲41萬困難羣體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

認定低保對象時,省定基礎養老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如果不是政府幫我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現在根本沒法按月領養老金!”8月4日,剛剛辦理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覈定手續的張家港市後塍街道居民陸興福滿是興奮和感激。本月起,陸興福每月可以領到772.2元養老金。

陸興福與胃癌抗爭十餘年,又受腦梗困擾5年,如今靠低保維持生計,養老金對他來說可謂雪中送炭。

在江蘇,像陸興福這樣由政府代繳費用而獲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資格的家庭困難人員有72萬人。與此同時,全省各地還爲41萬名困難人員代繳本年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代繳金額累計9759.01萬元。

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對象大多是沒有固定工作的城鄉居民以及低保、重殘等困難人員,參保費用由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構成。由於沒有穩定收入,參保人員一旦出現經濟困難很容易發生斷保現象。江蘇立足省情實際,人社與民政、殘聯等部門建立溝通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精準識別困難羣體數據信息,由地方政府爲其全額代繳最低繳費檔次費用,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對符合參保條件的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羣體,我省由市、縣財政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不低於100元/年,同時給予不低於30元/年的補貼。宜興市新莊街道居民潘宇是重殘人員,地方政府每年爲她全額繳納保費690元。“街道人社協管員估算過,60歲後我每月可以領到1000多元。”潘宇開心地說。

與此同時,江蘇健全完善城鄉居保制度體系,穩步提高困難羣體養老待遇水平。經過連續13年調整,去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28元,比國家規定最低標準高105元。

尤爲暖心的是,爲保證困難羣體有更多收入來源,江蘇在認定低保對象時,省定基礎養老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按照只疊加、不扣減、不沖銷的原則做好制度銜接。今年61歲的如東縣馬塘鎮馬北村居民顧榮桂慢性病纏身,與年邁的母親相依爲命。5年前,如東縣人社局通過社保大數據發現顧榮桂斷保後第一時間幫其聯繫民政部門申請低保,併爲其代繳養老保險費用。如今,顧榮桂月領養老金318.4元,加上低保待遇,每月超千元的收入,爲這個農村家庭撐起了希望。

截至6月底,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302.84萬人,領取待遇人數1191.61萬人,實現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羣體參保登記、代繳保費、享受待遇“三個100%”。(黃紅芳)

來源:新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