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數智製造產業專項母基金招GP
爲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發揮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戰略資本作用,促進江蘇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着力打造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陣地,江蘇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以下簡稱省級母基金)與淮安市共同出資設立江蘇淮安數智製造產業專項母基金(以下簡稱產業專項母基金),規模10億元。現公開遴選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基本原則
(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按照統一遴選工作規則、遴選標準、評分標準來進行衡量審查,保證所有同等條件下的應徵管理機構機會平等。
(二)依法依規原則。遴選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行業監管要求以及有關政策規定,依法依規開展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工作。
(三)遵循市場規律原則。遵循市場規律,拓寬選擇渠道,選擇與基金投資方向相匹配、管理資質優、管理能力強、投資經驗豐富的優質基金管理機構開展合作。
二、產業專項母基金基本情況
(一)基金定位
旨在支持淮安市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融合發展,優化地方現代化產業體系佈局。
(二)組織形式
有限合夥制。
(三)註冊地址
江蘇省淮安市。
(四)存續期限
存續期15年,其中:投資期8年,退出期7年。
(五)出資結構
總規模10億元,其中:
1、省級母基金出資2.5億元,佔比25%;
2、淮安市國聯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出資2.8億元,佔比28%;
3、淮安市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出資2.3億元,佔比23%;
4、淮安市金融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出資2.3億元,佔比23%;
5、淮安戰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資0.1億元,佔比1%。
(六)投資模式
1、投資方式包括通過設立產業子基金投資或直接投資項目,直接投資項目金額一般不超過產業專項母基金實際投資金額的30%。
2、產業專項母基金在產業子基金中認繳出資比例不超過產業子基金規模的30%,對單個直投項目的投資金額不超過產業專項母基金實繳出資總額的20%。
(七)投資方向
主要投資於機器人、工業母機、工程機械、數據基礎設施等,以及江蘇省“1650”產業體系、“51010”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淮安“7+3”產業集羣中與數智製造相關的重點領域等領域。
三、產業子基金設立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產業子基金募集、設立、投資運作應當符合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要求;
2、產業子基金按規定在中基協進行產品備案,依法依規運作;
3、產業子基金直接投資於符合產業專項母基金投資方向等相關要求的標的;
4、產業子基金應當註冊在江蘇省內;
5、產業子基金規模不低於5億元,蘇南地區不低於10億元,各級政府出資比例合計不超過50%;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存續期限
原則上不超過15年。
(三)投資地域
1、直接投資於江蘇省內企業的金額不低於各級政府出資總額,且在直接投資總金額中的佔比不低於70%。以下情形可認定爲投資江蘇省內企業:
(1)直接註冊登記在江蘇省內的企業;
(2)投資後將註冊地遷往江蘇省內的企業(遷註冊地行爲發生在基金存續期內);
(3)通過設立子企業形式將主要生產研發基地落戶江蘇省內的企業(確有實質性經營活動);
(4)被江蘇省內註冊登記企業收購的企業(控股型收購,且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5)其他可認定爲投資江蘇省內企業的。
2、原則上不投資境外項目。確需投資境外項目的,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嚴格審覈,充分論證資金出境的必要性、合規性和資金安全保障措施等。
(四)管理費
1、投資期:不超過基金實繳規模的1.5%/年;
2、退出期:不超過未退出項目初始投資成本的1.5%/年;
3、延長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費;
4、建立管理費追溯調整機制,投資期滿,基金未投資的資金應退還並做減資處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費應當及時退還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費。
(五)門檻收益與業績報酬
門檻收益率不低於年化5%,管理機構業績報酬不超過超額收益的20%。
(六)負面清單
產業子基金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1、從事擔保、抵押、委託貸款等業務;
2、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信託產品、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
4、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存款,或者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
5、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6、發行信託或集合理財產品等方式違規募集資金;
7、“名股實債”、“名基實儲”;
8、投向國家禁止、限制投資或者不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項目;
9、將基金投資作爲招商引資優惠條件;
10、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業務。
(七)管理運作要求
產業子基金管理運作應根據省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制度及省級母基金管理制度相關要求,並應落實以下管理要求:
1、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在江蘇高投戰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級母基金管理機構)指導下編制投資領域目錄,產業子基金應當按照投資領域目錄開展投資;
2、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在產業子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中委派一名委員;
3、產業子基金擬投資項目總投資金額達到50億元及以上的,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應將其作爲重大事項報省級母基金管理機構進行前置審查,前置審查重點關注政策目標、投資領域、項目風險等。產業子基金所有投資項目需由省級母基金管理機構審覈是否符合投資領域目錄;
4、產業子基金應當選擇具有託管資質的商業銀行作爲託管機構,託管機構由公開遴選產生,經產業子基金合夥人(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後生效;託管銀行應當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最新認定的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或其分支機構)之一,且產業子基金託管銀行賬戶須直連至省級母基金投資管理系統;
5、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在省級母基金投資管理信息系統中定期更新基金投資運作情況;
6、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每年度對產業子基金進行考覈評價。產業子基金每年實際計提管理費金額爲當年應計提金額的80%,剩餘的20%中,每年應計提金額的10%與當年考覈評價結果掛鉤,當年考覈評價等級爲差的不予計提;另外10%在基金清算時一次性計提,基金清算時未完全收回本金的不予計提。具體考覈評價實施辦法由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另行制定;
7、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對產業子基金開展年度監督檢查和專項監督檢查,省級母基金管理機構可進行全面複查或抽查。
四、管理機構和管理團隊申報要求
(一)管理機構要求
遴選管理機構相關標準不得低於以下條件:
1、應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
2、原則上應爲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行業頭部機構(近三年曾在權威機構榜單排名中列入早期投資機構、創業投資機構、私募股權投資機構或國資投資機構前50強),或細分行業領域頭部機構(權威機構榜單中細分行業榜單前50強);
3、在中國大陸註冊,實繳註冊資本應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與所管理基金規模相匹配;
4、對採用有限合夥制的產業子基金的出資比例不低於基金認繳規模的1%且不低於500萬元;
5、具備良好的募資能力和退出業績。機構在管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原則上不低於50億元,基金直投企業中至少已有10個通過IPO、併購、股權轉讓等方式退出且實現保值增值;
6、具有專業穩定的團隊。機構全職工作人員中至少有10名專門從事投資業務,其中至少5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7、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和內控管理體系。有規範的項目遴選機制、投資決策機制、激勵約束機制、風險控制機制、財務管理機制等;
8、管理機構及核心管理團隊成員無被金融管理部門或司法機關等處罰的不良記錄,無嚴重失信記錄。
經遴選程序確定爲子基金管理機構後,子基金管理機構不得隨意變更股權和核心管理團隊、管理人員。若確需進行任何調整,應自調整決定作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書面報備。若有重大不利調整,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利重新遴選或變更管理機構。
(二)管理團隊要求
1、配備專職管理團隊不低於5人,成員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證書,具備相關領域的投資經驗,在申報機構工作不少於3年;
2、配備的專職管理團隊核心成員(委派至產業子基金的負責人及投委會成員)應全部具有5年以上股權投資管理經驗,且至少2人在申報機構擁有與產業專項母基金相同性質基金產品“募、投、管、退”全流程的管理經驗。上述與產業專項母基金具有相同性質的基金產品是指具有相同或相近投向的股權投資基金;
3、管理機構須保證核心成員的穩定性,基金協議須對基金投資決策委員會委員和管理團隊的核心人員進行鎖定,被鎖定人員如發生變動須經基金合夥人(股東)會議等基金相關權力機構表決通過;
4、核心成員的歷史業績確保真實可覈查,核心成員應在相關基金曾擔任關鍵人士或投決會成員或委派代表,或在申報機構及相關基金的管理人中擔任負責投資業務的高級管理人員;
5、產業子基金投資進度完成70%前,核心成員不得募集和管理投資領域、投資地域、投資階段均相同的其他基金;
6、管理團隊須在產業子基金中建立風險利益綁定機制。
五、遴選程序
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由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公開遴選。
遴選程序包括:
(一)發佈公告;
(二)材料初審。對申報材料完整性、內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進行初步審覈,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報方案,確定初選機構名單;
(三)盡職調查。對初選機構開展盡職調查,着重對管理機構登記備案、歷史業務、組織架構、專業化經營、投資決策、投後管理、風險控制和財務、法務、業務等重要信息進行全面覈查;
(四)專家評審。組織評審專家組全面審查管理機構申報材料,通過聽取盡職調查彙報、申報機構現場問詢等方式,進行綜合性判斷和評分,確定候選管理機構名單;
(五)決策流程。產業專項母基金管理機構履行決策流程後確定遴選結果;
(六)結果公示。遴選結果向社會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六、申報方式
(一)請按照本公告要求開展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工作,並按照附件要求準備詳細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統一彙編成冊,相關用印、格式、封面和裝訂要求詳見附件。
(三)申報材料彙編一式叄份,報送至江蘇淮安市深圳路26號國聯集團10樓。申報材料彙編用印後掃描件和word電子版請同步發送至郵箱haglcytz@163.com。
聯繫人:基金部 0517-83908890
附件:江蘇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江蘇淮安數智製造產業專項母基金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材料說明
江蘇淮安數智製造產業專項母基金
2025年3月3日
江蘇省戰略性新興產業母基金江蘇淮安數智製造產業專項母基金 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材料說明.docx
承諾函.docx
申報材料彙編用印、格式、封面、裝訂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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