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遭點名賸餘可「普發2萬」 北市舉賴清德昔日主張回擊

▲臺北市長蔣萬安。(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立法院在野黨團聯手通過包含普發1萬在內的特別條例版本,黨政人士表示,臺北市113年度歲計賸餘269億、累計賸餘更達539.3億,「建議臺北市以身作則率先普發現金,市民每人可發2萬,希望蔣市長能還錢於民,把臺北市府超收的錢還給臺北市民」。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李政軒回擊,賴清德總統在立委任內曾經公然主張發現金,現在出來放話的人,若是因爲深怕得罪賴清德後果不堪設想、才必須遮遮掩掩,如果是這樣那也情有可原。

黨政人士分析,各地方政府在7月份決算後也會拿到他們聲稱是「超收」的實收超出預算數,共計700多億。其中,臺北市113年度的歲計賸餘便有269多億,累計歲計賸餘更高達539.3億,「建議臺北市以身作則率先普發現金,按照臺北市目前戶籍人口數249萬人來計算,就可以每人發2萬」,希望蔣市長能還錢於民,把臺北市府超收的錢還給臺北市民。

李政軒對此迴應,請放話的所謂「黨政人士」,不論是「黨」還是「政」,不要躲在幕後、匿名放話。李政軒表示,如果覺得自己的論點言之有物、能夠說服全民,就光明正大的具名指控,大大方方;不要像個網軍側翼、躲在匿名的保護傘後面,執政黨若連爲自己的論點捍衛都不敢公開,除了丟臉之外,想不到任何的詞可以形容。

李政軒補充,賴清德總統在立委任內曾經公然主張發現金,現在出來放話的人,若是因爲深怕得罪賴清德後果不堪設想、才必須遮遮掩掩,如果是這樣那也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