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支出率」15年未調助長地下博弈!何昱奇籲修法放寬限制
▲運彩公會呼籲修法,提升運動彩券競爭力。(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現行《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自民國95年(2010年)施行至今,其中「獎金支出率」從未調整,導致臺灣運動彩券的市場競爭力大幅下降,也讓地下博弈無法杜絕。對此,中華民國運彩公會理事長何昱奇呼籲,政府儘速修正《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特別是提升獎金支出率,以增加合法運彩的市場吸引力。
何昱奇今(25)日發表公開信指出,目前運動彩券每賣出100元最多僅能撥出約78元作爲獎金返還,僅七成多,遠低於國際上常見的80%至90%水準,使得合法運彩對投注人的吸引力嚴重不足,投注者寧可轉向提供更高賠率的地下博弈渠道,讓非法賭盤持續壯大。
政府近期計劃將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爲獨立的「運動部」,並擴增人力至約400人,設立「全民運動署」及「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何昱奇認爲,行政機關擴編雖有助於體育產業發展,但若無配套的財政來源,將加重政府財政負擔,現行體育經費規模仍顯不足,政府每年編列約73億元的體育預算,加上運動彩券每年挹注的77億元,合計約150億元,遠低於專家估計的每年所需投入資源400至500億元。
▲何昱奇(左)。(圖/記者遊瓊華翻攝)
何昱奇建議,設定運彩年度銷售額保底目標爲700億元,確保每年約77億元的基本收入,同時對超過700億元的部分,政府可調降抽成比率,讓業者有更多空間提升獎金回饋率及行銷彈性,吸引更多民衆參與運彩投注,形成正向循環。
此外,應鼓勵創新彩券產品研發,例如推出虛擬運動彩券、場中投注及即時互動玩法,以吸引年輕族羣。透過科技創新可提升運彩娛樂性,擴展新客源,進一步增加市場規模。
針對基層投注站面臨的經營困境,何昱奇呼籲政府與發行機構共同設立「經銷商回饋基金」,每年編列約10億元,採取「一半保底、一半獎勵」機制,確保基層投注站基本收益,並以績效獎金鼓勵積極經營者,可減少投注站削價競爭壓力,提升服務品質,並促進地方體育發展。
何昱奇強調,調整運彩機制不僅有助於運彩市場的成長,更能確保投注資金留在合法管道,進一步促進臺灣體育產業的蓬勃發展,政府相關單位應儘速研議修法,以提高市場競爭力,杜絕地下博弈,爲臺灣運動產業開創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