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遭控逼沈慶京咬柯文哲 律師點名唯二認罪者也有「消失3小時」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上午提訊在押被告沈慶京(圖)。杜建重/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今下午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貪污、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準備大篇幅的講稿表示對起訴內容的意見,他陳述完後,法官詢問因本日曆經一整日開庭,是否需要另定庭期續行準備程序,柯文哲表示「我都可以騎一日雙塔,沒問題,繼續!」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提出北檢給臺北看守所的公文,表示上頭明明寫着10月11日下午4時要「訊問」沈慶京,質疑爲何下午4時訊問,卻到下午6點才做筆錄,且錄音、錄影只有短短3分鐘就結束。
鄭深元說,檢察官分別於2024年10月11日及14日「不正訊問」沈慶京要求認罪,臺北地檢署卻發新聞稿稱是「視察」洗白,檢察官短短4天去了2次,難道北檢只有一個檢察官嗎?檢察官又於10月18日開庭前再度向沈慶京要求認罪,沈的律師當庭抗議,檢方擔心程序有瑕疵,才於10月23日補交視察報告給法院。
他說,檢察官要求沈慶京去咬柯文哲的手法不止一次,檢察官訊問彭振聲的過程中,自下午3點半至5點半之間,有2小時沒有錄音、錄影,之後彭振聲就認罪;再者,邵琇珮去年9月回臺接受檢方訊問,晚間11時20分至凌晨2時19分也有3小時空白,之後邵琇珮就認罪,本案唯二認罪者都出現一樣的問題。
鄭深元指出,針對柯文哲被起訴圖利罪嫌部分,其實臺北市都市計劃施行自治條例中規定,細部計劃本就可以給容積獎勵,且可以創設各種獎勵項目,先前也有案例,包括東方文華計劃案給了75%容積獎勵,還給通案性的容積獎勵,另南港輪胎案給了135%容積獎勵等。
再者,針對柯文哲被控收賄210萬元部分,鄭深元說,威京集團原享用公司名義捐贈政治獻金,但因公司虧損不符政治獻金法規定,才改用人頭捐贈,「有人要行賄會用公司名義嗎?」
又關於柯文哲被控收賄1500萬元,鄭深元表示,檢方所扣的USB內容不完全是柯的,且檢方指沈慶京秘書提領沈的帳戶中的1600萬元,認定是行賄款項,但沈慶京常常提領大筆款項,包括2022年3月提領3000萬、5月提領1107萬、6月提領1450萬,而1600萬元符合沈提領的常態金領。
他說,本案和鄭文燦案不一樣,本案沒有人指證、沒有監聽譯文,更沒有1500萬元的金流,希望法院釐清給予柯文哲公平審判的機會。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