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爲縣委原書記譚春秋被“雙開”

日前,經四川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犍爲縣委原書記譚春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譚春秋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爲他人在職工錄用、崗位調整方面提供幫助;清廉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甘於被“圍獵”,與不法商人長期勾肩搭背,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譚春秋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譚春秋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樂山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廉潔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