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車輛未停讓不成 質疑坐實行人地獄!高雄警迴應了

警方提醒民衆檢舉行人未禮讓案時,須確保影片明確拍攝到行人腳步與車輛行經時間關係,若由第三人拍攝更具說服力。(中時資料照)

一名觀光客在社羣平臺抱怨,假期赴高雄旅遊時連續在4個路口,險遭轉彎車輛撞擊,於是打開手機錄影自保仍無效,在博愛三路與大中二路口又遇一輛汽車未禮讓差點被撞,驚魂未定赴派出所或員警迴應檢舉會成功,但上傳影像給市警局,卻獲迴應不能舉發,質疑高雄「行人地獄」形象坐實,引發網友熱議。

該男子在社羣平臺發文,5月8日下午步行途經高市多個路口,皆有車輛未停讓行人之情形,他自備錄影作爲佐證,在博愛三路與大中二路口穿越時,遭紅色自小客幾乎貼身駛過,憤而赴附近派出所詢問能否提出檢舉。員警當場表示若畫面清楚應可檢舉,提醒須註明時間點,他依指示上傳資料至高雄市警政信箱。

然而,警方兩週後以影片「畫面不明確」爲由通知不予舉發,理由爲畫面未拍攝到行人與車輛相對位置,無法判斷是否違規,引發男子不滿,直言「走在高雄馬路上只能自求多福」,更批評駕駛無視行人安全,形容高雄爲「行人地獄」。

事件引發網友共鳴,有網友分享於河堤路無號誌路口遭遇車輛集體無視斑馬線經驗,甚至以假裝拍照方式才嚇停車輛;也有網友說,「更難解的是,自己(車輛駕駛)禮讓之後還會擔心有人會從後面追撞你,然後怪你說怎麼停下來,這才奇葩」

左營警分局表示,經初步檢視檢舉影片,確實無法判斷車輛是否於行人進入穿越道前或後通過,建議影片最好由第三人拍攝,但警方將按照檢舉時間,進一步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若確認有未禮讓事實,將依法對駕駛開單舉發。

警方提醒,依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若有行人進入且未減速停讓,屬明確違規,依法可罰3600元罰鍰,籲駕駛勿心存僥倖。同時提醒民衆檢舉行人未禮讓案時,須確保影片明確拍攝到行人腳步與車輛行經時間關係,若由第三人拍攝更具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