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建議再押!控柯文哲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是「司法奇觀」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侵佔、背信罪,審判中「第4押」押期到下月1日,臺北地院今提前召開羈押訊問庭,檢方主張,柯創造「司法奇觀」即人在看守所卻以「科技突破法律禁令」,於重要證人未全詰問完之前,應繼續羈押禁見。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表示,柯文哲的答辯混淆「程序違法」與「實體違法」,京華城案公文程序跑完並不等於合法;譬如:法院重金庭審理的案件,主管交辦對公司不利益事項後,承辦人公文上籤,仍發生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案;京華城案以都更項目違法取得20%容獎,實質上卻創造上百億元不法利益,這纔是檢方起訴重點。
林俊廷說,每個市府公務員作證「當然會說依法辦事」,卻沒有人敢說京華城獲百億利益合法;柯參與3次便當會、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密會後表示「要再研議」,不過,都委會刪掉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早定案且在訴訟「訟訴中爲何研議?爲何和解?」「不是駁掉就好嗎?」
林俊廷表示,時任都委會執秘劉秀玲對話稱「遊淑慧說的沒錯,120284早刪了」,柯如果真的對京華城案不解,又爲何頻頻指示下屬交辦,柯對沈慶京的建議照單全收「那沈慶京當市長就好了!」
林俊廷說,再依市府公務員張家綺、黃書宣對話,認爲辦京華城的案子「案子過了,就腥風血雨」、「彭副不擋的話,我們怎麼扛?」「我們答辯狀寫不完,柯快樂去選總統」,足證柯文哲違法。
檢察官廖彥鈞說,這次押期到10月1日前,還有沈慶京、應曉薇、柯辦前主任李文宗、木可前負責人李文娟未詰問,10月份重要證人另有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黃在柯、沈2020年9月16日私會後,登錄第2天爲京華城案召開不公開晨會,黃又與應曉薇5次面談,有必要藉黃查證圖利案情。
廖說,「工作簿」Excel檔案有東森電視總裁張高祥、會計師範有偉,2人可釐清收賄事,而立委黃珊珊與柯對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黃珊珊作證與貪污、政治獻金均相關,加上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與圖利罪有關,柯有羈押必要,檢方可配合法院詰問時間。
女檢察官陳思荔表示,調查柯文哲「工作簿」Excel檔案的內容,柯要感謝的人都是真,且偵查檢察官指控柯收的錢「每一筆都是對的」,當然「小沈1500」也是對的。
陳思荔表示,嘉義聞人陳盈助捐的300萬元、「妙天」禪師捐的1000萬元,柯都交予隨行秘書「橘子」許芷瑜去處理,案發前柯還指示「橘子」出國,柯如果交保後,難保不會與「橘子」串證。
陳思荔說,柯文哲案已創造「司法奇觀」,即柯是羈押禁見被告,柯的臉書卻可在法院開庭時同步PO出法庭活動、證據資料或詮釋證據,柯並且常消費無關的當事人;她說,柯「以科技突破法律的禁令」,顯示柯開庭前後毫無法治意識,柯人在看守所況且如此,如交保後更易壓迫司法,建議羈押以維護審判空間。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