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告訴朱亞虎「交代案情可順順回家」 律師批不正訊問該送評鑑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圖利案,今上午勘驗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偵訊光碟,檢察官偵訊時向朱亞虎說「希望你可以順順的回家」,但取決於朱有無詳實交代案情,此言被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律師指控是「不正訊問」,建請法院審酌將檢察官送評鑑。
根據偵訊光碟內容,檢察官告知朱亞虎說,他的行爲是否構成行賄,可以再和律師討論利弊得失,「之前兩次(訊問)都順順的讓你回去了」,並告知朱亞虎,行賄罪刑度是1至7年,法官通常會從最輕刑度開始判,而偵查中自白可以減一半,有緩刑的可能性。
檢察官說,「希望你可以像前兩次一樣,順順的回家」,但這取決於朱亞虎有無詳實交代案情,並稱「朱將軍,你真的是...介入甚深啦,這個案子你介入很多啦」。
檢察官說,這個案子監察院也糾正了,沈慶京等被告也被押起來了,法院也認爲有犯罪嫌疑,那麼多人認可了,你可能認爲210萬元金額不大,但錢就是錢,「沈慶京的『謝謝』是真的單純字面上的謝謝嗎?」
檢察官說,「一開始我講話大聲是因爲你沒有坦白講」,並稱朱亞虎和律師可以討論利弊,因檢方是團隊辦案,「我沒辦法擔保後續」,並叫朱亞虎「你就爲自己了」;律師隨即接問是否指強制處分,檢察官則迴應對的,朱和律師討論完畢後,檢察官再問朱亞虎是否願意認罪,「我願意認罪」。
檢察官接着說,「朱將軍您是本案第一個認罪的人,我很欽佩你」,並指認罪需要很大的勇氣,但犯後態度絕對會是很重要的考量。
勘驗之後,沈慶京律師指出,朱亞虎偵訊時不斷強調法案是合法的,且210萬元不是行賄而是「謝謝」,可見是單純的政治獻金,並認爲檢方誘導訊問,要求朱亞虎說出「謝謝」也是行賄。
律師說,檢察官稱「希望朱亞虎能順順的回家」,是脅迫、威脅朱認罪,否則不能回家,且朱亞虎律師原先想爭取用書狀表示意見,但檢察官又以不能擔保強制處分爲由,要求朱亞虎當庭認罪。
律師認爲,朱亞虎偵查中自白認罪是受到檢方威脅,且檢察官暗示當天就要決定是否羈押朱亞虎,明顯是要押人取供,建請法院評估將檢察官送評鑑的可能性。
檢察官則反駁,偵訊時檢察官多次和朱亞虎確認匯款210萬元的動機,朱說是謝謝、討好,有行賄的意思,朱在偵訊時和法院審理期間的說法一致,檢察官也告知朱罪名刑度及自白減刑的要件,並沒有不正訊問。
檢察官也說,偵查檢察官「連兇都沒有兇」,朱亞虎律師也在旁釐清案情,強制處分本來就取決於被告的答辯和是否有勾串、滅證的可能性,偵查檢察官是在合法範圍內曉諭。
另外,偵查檢察官休庭期間就離開偵查庭,且錄影並未中斷,庭內僅有朱亞戶和律師討論案情,並沒有在休庭期間要求朱亞虎認罪,也沒有不正訊問的可能性。
鼎越開發前董座朱亞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