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糾正北藝中心2.36億履約爭議案 蔣萬安這樣說

監察院糾正臺北表演藝術中心2.36億元履約調解費爭議案,並指出臺北市政府主要決策人員未審慎評估即同意調解成立,決策錯誤造成公帑浪費。臺北市長蔣萬安31日迴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溫予菱攝)

監察院糾正臺北表演藝術中心2.36億元履約調解費爭議案,並指出臺北市政府主要決策人員未審慎評估即同意調解成立,並未尊重專業及分層負責,決策錯誤造成公帑浪費,損害政府公信力。臺北市長蔣萬安31日迴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也解釋議會先前也針對該案討論,當初編列預算通過是爲解決利息問題。

北藝中心於2012年動工、2022年完工啓用,興建10年間歷經施工單位理成營造倒閉、重新發包等爭議事件,還有規畫設計及監造廠商在2021年向市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在經召開7次調解會議後,文化局與廠商在2022年12月達成共識,市府再支付2.34億元,並編列於隔年追加預算中。

監察院表示,北市府主要決策人員未審慎評估即同意調解成立,並未尊重專業及分層負責,決策錯誤造成公帑浪費,損害政府公信力,嚴重違失程度遠高於實際參與工作的被究責人員,恐導致日後工程履約爭議層出不窮。

對於媒體提問,監察院糾正北藝及目前議員覺得監察院查不到金流會覺得一直幫前朝好像在清理一些問題嗎?蔣萬安迴應,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北藝案子其實之前在議會也都有討論過,所以後來議會也瞭解,他們避免每月支付利息,所以在去年4月議會同意市府編列預算,就支付了這項工程爭議款項。

文化局說,已於2023年就該案調解過程向議會提出報告,並循預算程序編列經費,於2024年3月支付廠商,有關監察院所提糾正意見,將綜整北市府府相關局處回覆說明後於期限內函覆。

文化局也說明,當初柯市府會接受調解建議是因爲,最主要是委任律師建議後續如果進入仲裁、或者是訴訟,不見得對市府有利,於是後續市府接受了調解建議,而蔣市府上任後,基於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的立場,徵得議會同意編列預算支付廠商,同時解決了持續支付利息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