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法施行細則修正政府負擔36%排除社福補助 今年134億缺口已補足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健保法施行細則第45條與第73條修正草案於9月24日公告,預告14天期滿無外界意見,預計最快10月底前公告上路,修法將回溯自今年1月1日生效。圖/本報資料照片

健保保費依健保法規定,政府需負擔36%,過去社會福利補助未被排除在外,導致財務出現缺口,以今年爲例就達134億元,衛福部社會保險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表示,健保法施行細則第45條與第73條修正草案於9月24日公告,預告14天期滿,外界無意見,預計最快10月底前公告上路,讓法制面與實際預算執行一致,修法將回溯自今年1月1日生效。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健保費由政府、僱主與被保險人三方共同負擔,其中政府至少應負擔36%,並由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明訂範圍。陳真慧說,現行施行細則中針對總經費計算,其中低收入戶由政府負擔外,細則第45條另規定「其他法律」也列入政府負擔計算,補助的對象例如中低收入戶、身障者或原住民等社會福利補助對象,但健保多年施行下來已出現財務缺口,。

陳真慧指出,過去算法會讓健保收入減少,今年就少了134億元,此次修法目的在於,將社會福利補助項目排除,讓未來若有其他社福政策補助,不會再佔用健保基金的政府負擔比例,確保健保財務穩定,衛福部9月24日預告修正施行細則,拿掉「其他法律」的社會福利補助項目,迴歸母法的規定。

陳真慧說,今年健保費約134億元缺口已由今年政府公務預算撥補,明年則預估將撥補約138.9億元。施行細則預告期已結束,未接獲外界異議,爲讓法律規定與預算執行一致,避免未來主計單位撥款時出現法制落差,預計10月底前公告施行,修法溯及今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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