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養豬場違規用廚餘 執行署查封3土地追回79萬補助款

▲養豬場違規用廚餘餵豬不還飼料補助款,嘉義分署查封土地後立刻繳還79餘萬元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嘉義分署對於行政院強調推動「五打七安」政策,有關案件皆專案強力執行,尤以嘉義縣林女經營之畜牧場領有嘉義縣政府核發之養豬場轉用飼料補助款79萬3,918元,卻被查獲仍以廚餘飼養豬隻,經行政法院判決命其繳還補助款,行政執行署嘉義分受理執行後積極催繳並查封林女土地,義務人立即繳還全部補助款。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農業部)爲因應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阻絕非洲豬瘟藉由廚餘或其他廢棄物傳播之風險,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訂立「具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養豬轉用飼料補助要點」,推動養豬場轉用飼料,補貼農民轉用飼料之成本差額,嘉義縣新港鄉林女經營的畜牧場申請登記飼養種豬及肉豬636頭,於110年度領有嘉義縣政府「取得廚餘等廢棄物再利用檢核養豬場使用飼料補助計劃」轉型補助款79萬餘元。

惟嘉義縣環境保護局卻於111年1月21日稽查發現林女畜牧場使用廚餘飼養豬隻,違反「具廢棄物再利用資格養豬轉用飼料補助要點」第10點規定,嘉義縣政府命其繳還補助款後義務人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義務人起訴確定後移送強制執行,嘉義分署受理執行立即查封林女所有位於新港鄉的3筆土地,林女到場申請分期繳納,但之後將所有補助款79萬餘元全數繳清,嘉義分署隨即撤銷所有土地查封登記。

政府強力防堵非洲豬瘟侵入,推動養豬場轉用飼料,以保障全民食安,同時強化養豬產業結構,提升養豬產業競爭力。嘉義分署對於相關檢疫裁罰案件將持續積極執行,協力爲全民健康及國內經濟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