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休旅車違停路肩害女騎士命喪車底 2人遭起訴過失致死罪
嘉義地檢署起訴駕駛休旅車的許女及違停路肩的林男涉嫌過失致死罪。(本報資料照)
許姓女子駕駛休旅車從加油站出入口處欲駛入嘉義市興業東路之際,與林姓婦人騎機車衝撞,林婦傷重不治,案發時有林姓男子開自小客車違規停靠路肩,阻礙視線,嘉義地檢署4日偵結,起訴許女、林男涉嫌過失致死罪。
70歲林婦於今年4月10日上午騎機車沿興業東路由西往東走,許女駕駛休旅車從中油加油站出入口處要駛入興業東路,與林婦的機車衝撞,林婦摔倒還被捲入許女的車子壓在車底,動彈不得,119救護車趕到現場無法救援脫困,最後出動堆高機將許女的車子擡高,拉出林婦送衛福部嘉義醫院急救,但林婦傷重,隔天11日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許女供述案發當時,林男的自小客車違規停放在案發地點的轉角處,擋住許女的行車視線,林婦看到她的汽車後驚嚇到滑倒到她的車底下。
林男辯稱他開小型自小客車,停車處不會擋住許女的休旅車視線。
檢方起訴指出,許女從加油站出入口處要駛入道路,疏於注意道路動態,未讓行進中的車子先行,卻貿然進入車道,致與機車碰撞肇事;林男自用小客車停放在劃有禁止停車標線的中油營業處左側路肩,阻礙許女自小客車、林婦機車兩車的行車視距。
交通部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嘉雲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果認爲,許女是肇事主因,林男違停是肇事次因,足認2人對林婦因車禍身亡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