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剖蚵工替朋友出氣 持衝鋒槍狂射10多發
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秩序等罪嫌對7名嫌駕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蔡姓剖蚵工擁槍自重,因陳姓友人與孔男有爭執衝突,爲幫朋友出一口氣,蔡男率多人去找對方談判,雙方各自揪人助陣,過程中,剖蚵工拿出衝鋒槍連狂射10多發子彈,在場所有人見狀嚇得閃避落跑,警方事後循線逮到剖蚵工等涉案嫌犯,嘉義地檢署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妨害秩序等罪嫌對7名嫌駕提起公訴。
起訴書表示,38歲蔡男先前曾因妨害秩序案入獄,114年才執行完畢,其在111年間涉嫌以30萬元代價,向臺南市綽號「孩子昌」不知名男子購買非制式衝鋒槍、手槍及子彈後,藏放在住處。
因蔡男22歲友人陳男多次與24歲孔男爭執,蔡男爲替陳男出氣,去年9月16日,蔡男找29歲蔡男、31歲黃男、25歲吳男等人一起去教訓孔男,行前還先拿出衝鋒槍、手槍在海邊試射,當晚9點多與孔男談判時,蔡男出手毆打孔男臉部後離去。
孔男愈想愈不甘心,晚上11點又到一處檳榔要尋仇,當時只有蔡男的廖姓友人在場,孔男和23歲友人張男決定拿廖男出氣,把廖男打到頭部挫傷、腦震盪,蔡男得知消息,與5名友人趕到檳榔攤,當時陳男取出衝鋒槍交給29歲蔡男,38歲蔡男則持手槍並裝填子彈,準備對抗孔男一行人。
兩名蔡男一人拿槍,一人拿衝鋒槍,對着孔男等人車子方向射擊恫嚇,衝鋒槍共發射出10餘發子彈,手槍具未成功擊發,所幸子彈均未擊中車輛,而是打中附近的火雞肉飯店家、檳榔攤及車輛,警方獲報到場,所有人已鳥獸散。
轄區朴子分局經循線調查,蔡男最終主動交出犯案用的衝鋒槍與手槍,目前蔡姓剖蚵工收押中。
檢方審酌蔡男等人在公共場所聚集3人以上施強暴脅迫,並持具殺傷力之槍枝掃射,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認犯罪事實明確,對蔡男、孔男等7人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