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大埔6.4地震 國稅局提醒稅捐減免3步驟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臺灣清晨發生地震,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因114年1月21日凌晨發生芮氏規模6.4地震可能造成部分地區災情,民衆如有財產損失,請把握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三步驟,「1.拍照存證」、「2.檢附文件」及「3.申請減免」,以維護自身權益。
該局進一步說明,有鑑於災害發生時民衆總是於第一時間清理家園,但在動手清理受損物品前,請記得先「拍照存證」,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檢附「損失清單、維修估價單及相片」等證明文件,向轄區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稅捐稽徵機關亦會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民衆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
該局特別提醒,民衆除可採臨櫃辦理及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民衆如對於申請災害損失減免稅捐相關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之「災害損失專區」,或利用國稅智慧客服「國稅小幫手」查詢,也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