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復鄉風災財損嚴重 財部:掌握3步驟申請稅捐減免

▲花蓮縣光復鄉災情慘重。(圖/攝影中心攝)

記者陳瑩欣/臺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颱風樺加沙挾帶豪雨襲臺,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災,對花蓮縣光復鄉造成大量財物損失,若有發生財產損失,可申請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捐減免。

北區國稅局進一步說明,民衆遭遇風災造成財產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

北區國稅局強調,對於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積極協助及輔導受災民衆及營業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