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像旅館」丈夫回來1小時就走 妻子怒揭婚外情真相
「家像旅館」丈夫回家1小時就走,妻子怒揭婚外情真相,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婦人小萱控訴丈夫阿國(均化名)長期在外經商,卻與小三歡歡(化名)暗通款曲,甚至未告知她,就認領與歡歡所生的雙胞胎兒子,讓她身心飽受折磨。因此憤而向法院請求離婚,並要求阿國支付超過540萬元的贍養費,以及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小萱淚訴,她和阿國結婚後育有一名女兒,但阿國因工作常年奔波於中國、澳門、東南亞等地,家裡像旅館,回來只待一兩小時就走。每月雖固定給8萬元生活費與扶養費,卻在去(2024)年5月突然表明要離婚,才讓她驚覺丈夫與歡歡早已有染,且育有雙胞胎兒子,更親自到戶政機關辦理認領。
小萱表示,她是從16歲就和阿國交往,這輩子都爲阿國付出!自己沒有工作經驗,長年在家專心帶小孩,如今丈夫卻背叛婚姻,本來想守護一生,卻換來徹夜失眠的痛苦。因此,她要求阿國每月支付4萬元扶養費直到女兒成年,同時依《民法》主張贍養費共545萬2986元,並請求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阿國則反擊,指控小萱纔是婚姻破裂的主因。他透過律師指出,小萱曾與IG網友交往,甚至帶對方回家過夜,還有人跑到家中鬧場,最後才賠5萬元了事。小萱在外交友複雜,流連夜店,根本不是他出軌造成婚姻破裂。而且小萱早已知情他與歡歡交往,因此小萱所謂的「配偶權侵害」請求,根本已經超過時效。
歡歡則辯稱,強調她不是「第三者」。她表示,阿國早就向她坦言夫妻感情不睦,雙方形同各自自由交往,她並沒有侵害任何婚姻或家庭完整。她還強調自己已爲阿國生下兩名孩子,並由阿國正式認領,與一般婚外情完全不同。
法官審酌,婚姻是建立在感情與互信之上,而阿國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他人發生親密關係並生下雙胞胎,且親自認領,已嚴重破壞夫妻共同生活的基礎。法院認定,夫妻之間的信任已蕩然無存,雙方確實存在「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因此,判準小萱與阿國離婚
有關請求贍養費部分,小萱在社工訪視中坦言,國中起便靠網拍自營網紅事業,高中後經營電商,每月營收曾達10至20萬元,目前轉行美睫師,底薪3萬元,若加上獎金最高可逾6萬元,併兼職微電商販售保健食品。
她也表示,每月生活、交通與保險支出約2至3萬元,另有子女托育與保險費各1萬元。過去雖存有百萬存款,但因丈夫阿國未支付家用,已花去8至10成。然而,法院認爲小萱仍具穩定工作能力,尚不致因離婚陷入生活困難。因此,駁回其贍養費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