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討債真性侵!惡男騙人妻「車上有鹽酸、球棒」硬上 下場曝光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透過臉書私訊一名女子,謊稱其丈夫欠債,誘騙對方見面後,強押上車威脅「車上有鹽酸、球棒」,不從就傷害她,隨後在車內性侵得逞。(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桃園一名林姓男子(31歲)竟假藉「討債」名義,設局性侵人妻!他透過臉書私訊一名女子,謊稱其丈夫欠債,誘騙對方見面後,強押上車威脅「車上有鹽酸、球棒」,不從就傷害她,隨後在車內性侵得逞。桃園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2年徒刑,但林男以50萬元分期賠償達成和解,因此給予緩刑5年。

判決指出,林男去年8月12日晚間透過臉書Messenger聯繫被害人A女,謊稱她的丈夫欠債未還,要求見面談判。A女信以爲真,當晚8點多赴約桃園龜山區某超商,沒想到林男竟要求她上車「詳談債務」,隨後將車開至偏僻路段,露出真面目。

林男威脅A女:「車上有鹽酸、球棒,不聽話就動手!」A女雖極力反抗,仍遭林男強行用手指及性器官性侵得逞。事後A女崩潰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林男車牌,迅速將他逮捕。

法院審理時,林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達成調解,承諾分期賠償50萬元。A女雖身心受創,但考量林男願意負責,透過律師表示願意原諒。

法官認爲,林男雖惡行重大,但已盡力彌補,若判最低刑度3年仍「情輕法重」,因此引用《刑法》第59條減刑至2年,並給予緩刑5年,期間須接受保護管束,且須按約賠償,否則將撤銷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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