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證」成漏洞?身障停車位遭佔用嚴重 有需求者無位可停

立委林月琴12日與身心障礙駕駛人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身障停車制度失靈造成的實際困境。(蔡明亙攝)

全臺有效身障停車識別證核發42萬張,立委指出,目前識別證與車位數量失衡,且管理混亂頻遭佔用,地方政府常以難現場查證不積極執法查驗,更發現違規使用識別證裁罰案件量遠高於註銷量,恐形成濫用不怕被抓,只要繳錢就好觀念,呼籲交通部與衛福部強化管理制度、健全裁罰查覈制度,並做好社會溝通及交通平權教育。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臺有效的身障停車識別證高達42萬張,但全臺僅設有約2.7萬格路外的公有身障專用停車位,等於平均約14張證纔對應1格車位。

她強調,這不只是供需比例問題,更反映政府對專用車位須更積極管理,若沒積極作爲,形同譭棄身障法交通平權的立法原意。

林月琴說,許多公有停車場如休息站、風景區、捷運站、學校地下室等委外經營空間,缺乏統一管理標準,設備與警示規範不一,面對濫用識別證違規佔用情況,地方政府常以「難現場查證是否載有身障者」爲由不積極執法,委外業者也未落實查覈義務,甚至要求身障檢舉者自行錄影取證,讓身障者面對衝突風險,消極作爲使違規濫用難改善,真正需要的身障者無位可停。

林月琴提到,交通部與地方警察機關雖設有檢舉與裁罰機制,依《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嚴格規範識別證的借用、冒用,及未乘載身心障礙者佔用身障車位,執法機關人員查證屬實後,將註銷該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並於3年內不得再行申請核發。

她說,法規很嚴格,但執行力弱,扣除新北與高雄獨立系統登載,全臺2022至2024年因違規使用識別證而註銷平均每年僅13件,單觀察2023年被裁罰案件就有6702件,被罰得多、註銷得少,濫用不怕被抓,民衆恐認爲只要繳罰款就能了事,且每年約有6至7萬張識別證過期,現也缺乏強制回收機制,過期識別證仍可能被違規使用,成制度漏洞。

王姓身障駕駛分享,多數身障車位都被正常人佔用,幾乎都是拿「家屬申請的證明」,車上未載身障者也照停,過期也繼續用,依法規定停車場要設2%身障車位其實夠用,但因政府不執法,查覈機制形同虛設,導致真正有需求者停不到、真正載送身障家屬的車沒位停。

林月琴建議,應全面檢討識別證核發制度,依使用申請類別區分識別管理,導入防僞機制或電子標籤設計,提升管理查覈效率與辨識性,及過期證件管制;交通部應修訂停車場委外管理規範,要求相關停車空間的主管機關在合約明訂業者對身障車位管理責任,接獲檢舉迴應時間,違規查覈流程等應有作爲,並定期評鑑,統一加強基礎管理措施要求。

她也呼籲,警政單位應積極協助違規舉報,衛福部與交通部也應建立資訊串聯方式,跨部會整合身障資格、證件核發與有效期,定期清查違規過期與不符資格者並研擬措施回收註銷識別證;政府應積極推動公衆教育,說明身障車位與識別證制度設計目的,提升大衆對交通平權的認知,減少誤解與排擠。

交通部迴應,2.7萬格是路外停車場,若加上路邊停車格的身障車位有8400格,全臺約有3.5萬格,有證沒位是整體停車供需問題,因身障者下車時有空間需求,呼籲民衆若沒特別需要,就去停一般車位。針對裁罰案件,多數都是違規停車。

交通部說,另針對有證卻沒載身障家屬,像有民衆載身障家屬就醫,可能先放人下車再去停車,若被檢舉可提就醫收據申訴,提出外出乘車事實,會再銷單。對於委員建議面向及希望配合部分,會再帶回研議檢討。

衛福部說明,身權法多年來針對身障停車證已有多次改革,如限於行動不便身障者、過期識別證管理、新增防僞設計等,警員、管理員都能查看有無防僞標籤,若沒有就是冒用,可通報社會局,調查屬實可註銷3年內不得核發,2022年起更新增QRcode,民衆看到都可以掃描確認,看是否仍有效,另針對身障者已死亡但家屬冒用情形,去年底開始要求縣市政府,加強對已死亡註銷識別證收回,並每季回報執行狀況,呼籲民衆資源稀缺大家要共同維護。

衛福部提到,定期也與交通部串接資料,確認使用狀況,針對執法部分,只要是停車場管理員或交通局移送案件,只要有可能佔用疑義或沒載送事實,相信社政部門都會全力查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