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溪興街中午住宅起火...架梯救出2人 小客車擋消防栓將開罰

嘉義市溪興街今天上午接近中午發生住宅火警,現場一度傳出有民衆受困,消防局出動多個分隊趕往搶救,消防員架梯成功救出2人,火勢在半小時內撲滅。但現場有小客車違停擋住消防栓,一度影響救災進度,消防局嚴正呼籲勿爲一己之便妨礙救災,違者可罰1200元,嚴重者恐觸刑責。

今天上午11時35分嘉義市消防局接獲報案,指稱溪興街231巷22弄有住宅冒煙起火,立即派遣第一、第二、湖內、蘭潭及東區等分隊,共出動各式消防車16輛、消防人員40名前往搶救。

現場爲2層樓RC(鋼筋混凝土)建物,抵達時1樓濃煙密佈,屋內傳出有人受困。消防人員迅速佈線搶救,並由3樓外架設雲梯進入屋內,成功救出2名民衆脫困,另疏散1人,所幸均無大礙。

火勢於12時04分獲得控制,12時06分撲滅,燃燒面積約20平方公尺,詳細起火原因正由火災調查人員進一步釐清中。

不過,搶救過程中發現有一輛小客車違規停放在消防栓前方,導致水線接駁受阻、一度影響供水作業。消防局表示,消防栓前及其5公尺內依法屬於禁止停車區域,違者可依法處以600至1200元罰鍰;若因違停妨礙消防救災行動,更可能依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局強調,火警現場每一秒都關係生死,消防栓是消防人員滅火的生命線,卻常遭民衆違停遮蔽或阻擋。當供水延誤,不只是浪費時間,更可能錯失救人時機。呼籲市民停車務必避開紅線及消防栓區域,尊重消防通道,就是守護城市安全。

消防局人車趕赴現場搶救時,有自小客車違停消防栓,一度影響救災進度,消防局呼籲勿爲一己之便妨礙救災,違者可罰1200元,嚴重者恐觸刑責。圖/翻攝市消防局臉書

嘉義市溪興街231巷22弄中午傳火警,嘉義市消防局人車趕赴現場灌救,並架梯搶救民衆。記者李宗祐/翻攝

消防局人車趕赴現場搶救時,有小客車違停消防栓。圖/翻攝市消防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