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騙4人委任賺12萬 勾結市府約僱員與警查個資起訴9人

36歲張姓假律師涉僞造法學博士學位接案,更勾結在中市經發局擔任約僱員的蔡姓友人、中市第四分局某派出所陳姓副所長、楊姓警員等人查詢個資,中檢21日依貪污圖利、泄密和律師法等罪起訴張等9人。 (潘虹恩攝)

臺中一名36歲張姓男子涉僞造法學博士學位,自2022年起掛名擔任某法律事務所顧問,更以律師自居接案,4名顧客被騙付他12萬餘元委任費。此外,張男更夥同在中市經發局擔任約僱員的蔡姓友人、中市第四分局某派出所陳姓副所長、楊姓警員等人非法查詢並泄漏個資,中檢21日依貪污圖利、律師法及泄密等罪嫌起訴張男在內9人。

檢方查出,張男明知自己未具律師資格,仍2022年間起掛名擔任某法律事務所法務顧問,以律師身分自居對外招攬訴訟業務。在陳姓女友(33歲)協助下,僱請張姓女子(28歲)、顏女(31歲)、陳女(33歲)等人擔任法務助理,在律師事務所官網刊登張具有法學博士的假訊息及網路購入的知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證書,使4位被害民衆誤信而付費委任張男,賺不法利益12萬5500元。

不僅如此,檢警調查過程更發現,張還勾結在中市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擔任約僱人員的蔡姓大學同學(36歲),非法查詢並泄漏數10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助張男免付查詢規費等不法利益金額3190元,及另名李姓友人(50歲)不法利益380元。

此外,張男也藉由參與警友團體,結識時任中市第四分局某派出所陳姓副所長和楊姓警員,請託2人利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泄露多筆個資、車籍資料而流爲私用。

此案由檢察官徐慶衡主辦,檢察官謝怡如、吳升峰、黃鈺雯協辦,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機站、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中市警局督察室等偵辦,發動4波搜索行動、搜索10處所,扣押僞造的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張男和蔡男獲准。

檢方偵辦時,張表示,他只在對方稱呼他是「張律師」時未否認,雖掛名律所顧問但實際未領受薪資鄧,僅有介紹案源的服務費。檢方21日依涉《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個資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違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及《刑法》詐欺取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僞造文書等罪起訴張等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