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歸還寵物鼠!持刀刺死前女友 詹男遭檢方聲押獲准
刺死前高中生女友的詹男15日出院,臺中地檢署偵訊後依殺人罪聲請羈押。
臺中市24歲詹姓男子想和18歲高三生詹姓前女友複合,本月10日下午藉故邀約詹女談判複合不成,竟持刀刺死詹女後自傷住進加護病房,由警方24小時戒護,15日出院後接受檢警偵訊,臺中地檢署認定他涉殺人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臺中地院聲請羈押獲准。
據警方調查,詹男以歸還飼養的寵物鼠爲由,邀前女友詹女到他位於南屯區租屋處外騎樓見面,爭取複合未果,竟持水果刀猛刺詹女右頸1刀、左胸2刀,隨後再持摺疊刀自刺胸口3刀,2人均倒臥血泊,分送烏日林新醫院與中山附醫搶救,詹女因刀傷深及心臟並傷及大動脈,傷重不治;詹男到院前仍有意識,開刀搶救後住進加護病房,健康情況穩定,昨日出院。
詹女原本6月即將高職畢業,將接着展開大學生活,卻慘遭殺害,據瞭解,詹女在赴約前,母親已多次勸告她不要前往,最後仍無法阻止憾事發生;詹母10日和檢察官相驗遺體時,傷心欲絕,頻頻呼喊女兒姓名「妳要跟好」、「要上車了」,令聞者爲之鼻酸。
詹男行兇後送醫開刀搶救順利,住加護病房期間由臺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派員24小時戒護,健康情況恢復良好,今日出院隨即由第四分局帶回偵訊,依殺人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中檢覆訊詹男後,認定詹男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疑重大,所犯爲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及羈押必要,自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臺中地院今日下午召開羈押庭,詹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認爲詹男有逃亡之虞,且有羈押之必要,諭知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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