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托育補助延長 轉託「緩衝期」延至半年

家長注意!托育補助延長 轉託「緩衝期」延至半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我國0~2歲兒童送託保母、託嬰中心等,每月可領取托育補助。考量託嬰中心因違規遭終止後,家長不一定能馬上找到轉託機構,衛福部社家署16日起,將轉託期間托育補助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避免家長領不到托育補助。

衛福部社家署16日公告修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未滿二歲兒童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作業要點修正規定」,即日起生效。

社家署代理署長周道君說明,目前0~2歲兒童托育,可分爲家長自行照顧、家外送託。若選擇送託,可申請託育補助,公託可領每月7千元、準公託(如私人機構、保母)可領每月1萬3千元;自己在家帶孩子,則可領每月5千元育兒津貼;第2、3胎補助及津貼皆加碼1~2千元。

周道君表示,當家長面臨托育服務據點停止營運,轉託期間要邊尋找下一個合適地點,邊在家自己帶孩子,現行只給予3個月緩衝期。若超過時限仍找不到下一個據點,將無法領取托育補助,只剩育兒津貼5千元能領取。

周道君指出,都會區資源較多,轉託問題可能較不嚴重,但非都會區資源缺乏,若託嬰中心停止營運,家長尋找資源可能比較辛苦,要找到照顧方式適合、交通便利等,與家庭需求配合得上的機構,需要花更多時間。

周道君說,考量轉託期間家長需要更多照顧資源及相關費用支出,將領取托育補助費用時間,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讓家長有更充分時間做托育處所的轉換,維護家長領取補助權益及兒童照顧安全利益。

另外,針對準公共託嬰中心常態性獎助項目及基準,此次修正放寬營運費獎助用途,新增辦理在職訓練、親職講座的場地費(限運用中心外部場地)與講師費,協助減輕託嬰中心辦理訓練營運負擔,並提升托育人員照顧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