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同意“鞭罰”方可讓孩子入學,荒唐透頂

近日,有網友曝光了廣東陽江龍源實驗學校的學生就讀須知,其中赫然規定 “對犯錯的學生採用鞭罰和罰站思過的懲戒方式,要求學生和家長簽字同意,否則另擇他校”。

2 月 15 日,涉事學校工作人員表示,上述規定一直都有,其目的是爲懲戒屢教不改者樹立威嚴。鞭罰是老師來打,老師打打手心,一次不超過10下,罰站不超過兩小時。《就讀龍源實驗學校須知》下方要求家長和學生簽名同意,寫明“如對以上規定有異議的學生或家長,可到我校與班主任或領導說明。如不能接受此規定的學生或家長,也可另擇他校。”

不少人認爲,在學生入學這件事上,簡單地以家長簽字同意接受 “鞭罰” 爲條件,盡顯學校行爲的粗魯、粗暴與蠻橫。實際上,家長簽字同意 “鞭罰” 方可入學,這已不是簡單的行爲粗暴,而是教育管理和教育理念的嚴重偏差,不僅不當,更是荒唐至極。

一方面,在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入學不應設置任何附加條件,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容任何個人和行爲侵犯。將家長是否簽字同意接受 “鞭罰” 作爲入學條件和門檻,這本身就是違法行爲。

另一方面,學校聲稱 “鞭罰” 主要是教師打犯錯誤學生的手掌,一次不超過十下,“罰站” 不超過兩小時,且主要針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這種管理看似合理,實則混淆了懲戒與體罰的本質區別。《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明確規定:“教師在教育教學管理、實施教育懲戒過程中,不得以擊打、刺扎等方式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 對於 “罰站”,規則也明確限定爲 “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鞭罰” 明顯違規,甚至可能涉嫌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無法迴避的事實。

學校讓家長簽字同意 “鞭罰” 方可入學,實則是想借家長的被動同意授權來實現從嚴管理。從嚴管理本身並無錯,但以入學資格要挾家長,企圖通過簽字同意來逃避自身涉嫌違法違規的問題,這背後是對學生受教育權益和成長權益的漠視。以 “體罰” 替代 “懲戒”,也是對學生犯錯可容可改、科學矯治以幫助學生完善成長以及以人爲本、人性化引導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科學育人理念的忽視與拋棄。以簡單粗暴和蠻橫的態度實施教育教學管理,只會讓教育失去育人的溫度、管理的人性以及正確的育人方向,這種失當行爲必須立即整改。

依法治教、規範管理始終是教育發展的基礎和前提。從這件事來看,讓教育充滿人性溫度,讓教育教學管理更加規範、理性,任重道遠。

作者:許朝軍

新聞線索報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齊魯壹點”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齊魯壹點”,全省800位記者在線等你來報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