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判太輕?司法院統計逾5成只判「拘役」立委質疑沒有嚇阻力

新北市土城區日前發生家暴殺妻案件,謝姓男子違反保護令開庭後被無保飭回,隨即當街持刀殺害妻子與小姨子。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舉行家暴保護令核發專案報告,根據衛福部書面資料,家暴犯罪中判處「拘役」爲大宗,佔5成以上。

衛福部報告指出,依司法院統計,2022年至2024年地方法院平均每年度受理聲請案件爲3萬6696件,核發案件爲1萬9582件,以每年家暴通報案件數16萬8100 件來看,僅21.8%家暴通報案件聲請民事保護令,11.7%獲核發民事保護令。

衛福部指出,檢視民事保護令核發時間,2022年至2024年各地方法院平均終結一件民事保護令所需天數爲41.71日,其中緊急保護令爲2.26時,暫時保護令爲23.4日,通常保護令爲51.94日。進一步檢視,保護令核發款項以「禁止相對人實施家庭暴力、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爲」爲大宗,比率高達9成以上。

衛福部表示,2022年至2024年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中,每年平均犯家暴罪有3819人,違反保護令罪每年平均則爲2280人,兩罪裁判結果均以「拘役」爲大宗,佔比超過五成,其次則爲1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委沈發惠質疑,違反保護令定罪率約97.1%,但4分之3是判處拘役或罰金,家暴初犯平均刑度爲1.5個月、累犯爲2.3個月,四年來只有2個人被判刑1年以上,如此對於家暴犯有威嚇力嗎?他提出要提升刑罰強度纔能有效遏止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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