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免電子監控 白委轟縱放綠權貴
鍾文智棄保潛逃遭北檢發佈通緝,刑事局也將他列入要案查緝專刊。(警方提供/林鬱平臺北傳真)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摩坦利」投資公司負責人鍾文智,因炒作多檔TDR遭判刑定讞,累計刑度30年5月,卻在宣判後旋即失聯棄保潛逃。民衆黨立委黃國昌26日質疑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同意鍾文智「增加保證金就不用電子監控」的裁定,爲何沒有公開上網,司法院29日承認違失將究責,高院表示31日召開自律會討論,黃國昌也在臉書發文痛批「縱放綠色權貴,民進黨竟敢如此違法!」
黃國昌26日在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疑,查不到鍾文智加保2000萬就不用電子監控的關鍵裁定,因高檢署主張鍾文智應繼續電子監控,高院新聞稿卻稱「檢察官沒意見」,質問「誰在說謊?」要求司法院3天內把解除鍾文智電子監控的裁定上網。
司法院28日晚間將5個多月前的裁定上網,黃國昌昨在臉書痛批「終於讓臭不可聞的違法亂紀,徹底現形!」並直言,令人萬萬沒想到,去年10月14日高院法官「命鍾文智2000萬加保就無庸延長其科技設備監控之期間」,是偷偷摸摸違法硬幹,根本沒有依法作出裁定,直到被他公開質疑後,才匆忙補做書面裁定,「違法亂紀程度,簡直讓人匪夷所思」。
黃國昌要求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出來公開面對,質疑司法何時違法亂紀到這種程度,竟爲縱放綠營權貴,因民進黨立委爲其修法脫罪不成,就改由司法院承接起重責大任,「反正就是要讓判刑30年確定的鐘文智不用坐牢?」這件天大丑聞水深的程度讓人不敢置信,請司法院出來面對。
司法院昨表示,經調查該合議庭對於「命被告鍾文智加具2000萬保證金後,不再延長所施之科技監控」的內容,並未當庭向當事人宣示,也未製作正式裁定書、未送達檢察官、亦未公告,僅於去年10月14日以審理單代替裁定,即逕片面通知辯護人辦理具保程序,遲至28日始補行製作「略式裁定」公開,已與刑事訴訟法有關裁判宣示及裁判書製作的規定有違。
司法院表示,對合議庭違反前開程序,損及司法公正、透明形象,深感遺憾,並將針對法官是否涉有《法官法》第30條第2項第5款,違反辦案程序或職務規定或有其他違失情形,啓動究責程序。高院昨也宣佈31日就該案裁定未公告及送達一事,召開自律會討論。
針對司法院的聲明,黃國昌再發文表示覺得司法院非常可恥,要謝銘洋公開道歉,說清楚如何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