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律師仙人跳詐千萬和解金 有被害人討29萬獲賠1.5萬

多次受網紅「雞排妹」委任的律師王啓任,被控與賣淫集團首腦徐智威合作「仙人跳」,向醫生、企業主詐取和解金逾千萬元,全案目前由二審審理中;其中一名楊姓男被騙走29萬元,他向徐智威求償29萬元,法官扣除已領和解金,判徐智威要賠1萬5500元。

檢警查出,徐智威曾經營應召站誘騙兩少女下海,還教少女留下嫖客使用過的保險套、衛生紙設計「仙人跳」,以嫖客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撈錢,徐當時被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刑6年。

徐男羈押獲釋後,2021年10月認識王啓任,雙方談妥合作模式,王要求徐應找「未成年」少女下海,纔好籤立和解書,但徐堅持不能找未成年,最後雙方決定以假證件方式,假冒下海女子是「未成年」。

徐男便由應召站人員接洽嫖客,假裝是「未成年」少女下海,吸引特殊偏好的嫖客上門,完成交易後,徐男再與應召站成員假裝成少女的「父母」,出面逼嫖客和解,和解事宜則由王啓任負責接洽。

嫖客擔心曝光,乖乖答應與徐男和解,談論和解事宜時,王啓任還會跟被害人分析利弊,軟硬兼施,最後持假父母授權的委任書籤名,事成之後,王可分得和解金5成,其餘和解金則由徐男同夥朋分。

討到和解金後,王啓任還會要求被害嫖客支付律師費,指協助處理和解事宜也要付錢,前後有多人付出委任費,詐得117萬元雄檢偵辦後,依組織犯罪條例、共同詐欺取財等罪,起訴王啓任、徐男等11人。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啓任與多數被害人達成和解,調解金額達872萬元,並陸續依約給付,但法官認爲王啓任與徐智威共謀整起犯行,兩人仍依發起犯罪組織罪、共同犯詐欺罪判刑6年、7年6月,其餘涉案9名同夥則判5月至4年6月不等徒刑。

其中一名楊姓被害人,遭王啓任、徐智威「仙人跳」詐取29萬元後才成功脫身,王、徐兩人被判刑後,他不服向徐提告求償29萬元。

高雄地院簡易庭審理後,徐智威都未到場也未提書狀反駁,法官考量楊已從王啓任和張姓共犯手中拿到26萬2千元的和解金,依分擔比例計算,判徐智威只須賠償1萬5500元,可上訴。

律師王啓任(右)涉案後,到高雄地方法院出庭,最後與被害人陸續達成調解,但仍被判刑6年。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