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生育獎勵金從2萬調至3萬 同性婚收養也納入發放

基隆生育獎勵金調爲3萬、同性婚收養納入,放寬連續設籍。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基隆市議會今天通過市府所提「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修正案,生育獎勵金從2萬提高到3萬元,另因應北北基桃是共同生活圈,也放寬將雙北市及桃園市視爲連續設籍基隆。市府表示,預計將今年5月公告實施;另也刪除「婦女」字樣,同性婚收養的子女也納入發放範疇,最快5月實施。

基隆市出生率逐年降低,少子化問題嚴重,多名議員去年在議會質詢希望市府提高生育獎勵金。目前基隆生1胎獎勵金2萬,2胎4萬,3胎以上類推。

市府先前要提高生育獎勵金,但向議會提案廢止「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髮放自治條例」,改以辦法訂定增加調整彈性,但提案被議會程序委員會退回,認爲躲避議會監督嫌疑。市府決定修正自治條例再送審。

基隆市政府提出「基隆市生育獎勵金自治條例」修正案,生育獎勵金每名新生兒從2萬增加爲3萬元。因應同性婚姻法制化,原本基隆市婦女生育獎勵金髮放自治條例中的「婦女」字樣刪除,將同性婚收養的子女納入獎勵金髮放範疇。

原自治條例規定申請資格,新生兒父母至少一方須設籍基隆市1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基隆,基於北北基桃是共同生活圈的範疇,將設籍規定放寬爲父母一方必須在新生兒出生前10個月。但若新生兒父母雙方申請時,在基隆設籍不滿10個月,但先前連續設籍在臺北市、新北市或桃園市,也視爲連續設籍在基隆市。

去年基隆出生人數爲1337人,申請生育獎勵金1298人,共發放2596萬元,若今年維持這樣水準,預估會發出3894萬元,市府編列4180萬元的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