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前警局長遭控性騷 獲基檢不起訴處分

基隆市警察局前局長翁羣能遭控性騷遭調職,翁與提告的女警達成和解換取女警撤訴,基檢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張志康攝)

基隆市警察局前局長翁羣能今年1月因爲涉入酒後性騷爭議,遭調任航警局副局長。24日基隆地檢署公佈,該案做出不起訴處分。據瞭解,翁與控告他性騷的女警達成和解,女警撤告,基檢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翁羣能在基隆市警局長任內,出席一場餐會,翁羣能逐桌敬酒,他以擁抱方式鼓勵基層員警,席中1名劉姓女刑警感到不舒服,向警政署反映遭性騷,也向基隆地檢署提告翁涉犯《性騷擾防治法》。

事發後,翁羣能在去職前透過新聞稿表示,該餐會的目的在於凝聚團體、鼓舞士氣,他指出,刑事工作特性,辦案時不眠不休、緝捕犯嫌時冒生命風險完成任務,是一個生命與共、打虎親兄弟的大家庭、是手足、是兄弟姊妹。他當時是抱着非常欣喜態度參與,而且與大家相互凝聚情感致意。

翁羣能強調,當天的餐會是在餐會通念認知下進行,絕無其他刻意的想法及行爲。至於其他問題,他會坦然面對,依法嚴謹處理以還清譽。

據瞭解,翁羣能在全案偵查期間,已與提告的女警達成和解,換取女警撤回告訴。由於性騷擾屬告訴乃論,因此基隆地檢署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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