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招呼站變私人地盤?老司機佔地趕同行 警:恐涉刑責

32歲彭男開計程車到捷運站計程車招呼站載客,卻遭60歲楊姓同行驅趕,喊「這我們申請的」,讓彭男納悶報警處理。(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捷運後驛站旁靠近察哈爾一街口,32歲彭男開計程車到該處的計程車招呼站載客,卻遭60歲楊姓同行驅趕,喊「這我們申請的」,要求彭男「配合一下」不要在此載客,讓彭男納悶「這不是政府設的?」報警處理,警方表示楊男行爲恐涉刑法強制罪。

據瞭解糾紛發生在昨(17)日上午11點半左右,在捷運後驛站靠近察哈爾街的計程車招呼站,彭男開計程車要前往載客,卻遭同樣開計程車的楊男驅趕,指「這裡是我們申請的」、「有50輛車以上的車隊才能申請」,強調申請排班區「很麻煩」,要求彭男「配合一下」,不要在此載客。

彭男聽聞後傻眼反問「這不是政府的嗎?」、「你們不是佔地爲王?」,因此報警求助,警方到場時,卻發現楊男已離開現場。

警方表示,經過與高雄市交通局確認,該處屬於交通局所畫設的計程車招呼站,並無所謂排班、或特約計程車專有狀況,任何計程車皆可停等載客,現場警方向彭男說明後便載客離去。

至於驅趕的楊男已離開現場,但車輛仍停留在計程車招呼站,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開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道路所畫設的計程車招呼站屬於公共設施,所有計程車皆有權利使用,倘若私自禁止使用,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切勿爲了生意,因小失大;交通局則提醒,路邊計程車招呼站系公用,如佔用,可電110請警局依刑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