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詐騙案越判越輕 被害人心寒:被騙徒律師罵貪、笨

▲im.B詐騙案二審宣判後,被害人在庭外怒吼「司法無能、詐騙橫行」。(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遭檢方認定吸金高達90億元的im.B詐騙案,高等法院17日二審宣判,將主謀曾耀鋒等人的刑度減輕,另外認定詐騙的金額也大減一半。被害人也在庭外爆料,說曾耀鋒等人的委任律師,甚至還在庭上辱罵被害人是因爲「貪、笨」纔會被騙。被害人更是怒吼「司法無能、詐騙橫行」。

標榜媒合借貸投資、卻涉嫌以假債權吸金的im.B平臺,利用名人代言或合照包裝「龐氏騙局」,坑殺數千人,檢方認定吸金高達90億元,對曾耀鋒等30餘人提起公訴。一審認定吸金71億2,535萬餘元,重判曾耀鋒16年6月,共犯曾耀鋒的女友張淑芬也判刑12年2月。

不過案件上訴第二審後,高等法院17日宣判,高院改認定吸金金額只有35億2,649萬餘元,比起檢方認定吸金數額少了54億餘元,也較一審認定金額少了36億元。因此相關被告的刑責,也獲得減輕。其中曾耀鋒獲改判16年,張淑芬也減輕爲11年6月。

對於這樣的結果,被害人不能接受。林姓被害人表示,不僅刑度減少,同案中共犯、業務甚至還獲判緩刑免入獄,被害人只想問「這就是臺灣對於詐騙犯的保護?司法對詐騙的無恥寬大?」

林姓被害人指出,被告等人在庭上的態度非常囂張,所有的共犯都推說詐騙所得被曾耀鋒與女友整碗端走,所以不願意、也沒能力跟被害人和解;至於曾耀鋒2人則回稱,詐騙金額都當成獎金,已經發放給業務及行政人員,沒有保留詐騙所得,所以無力賠償,無法和解。「推來推去的結果,就是沒有被告要跟被害人和解,被害人至今無法獲得賠償」。

林姓被害人因此再提出民事訴訟求償,但民事案件中,被告等人的律師還在庭上辱罵被害人「貪、笨」纔會被騙,所以不願賠償。對被害人來說,多年積攢的血汗錢不但被騙走,還要在庭上被羞辱,情何以堪?

如今,二審法院的判決相較一審來說,刑度更輕,甚至還給予其他共犯緩刑,被害人聽判後更加不滿,林姓被害人指出,《銀行法》雖然將被告等人判刑,但實際上卻又保護被告,可以不用吐出任何一毛錢賠償。這也讓被害人們心灰意冷,陸續放棄求償、或是被迫低價和解。

被害人認爲,我國法律在刑事訴訟上往加害人方傾斜,騙子服刑完就不用處理債務,被害人根本求償無門,「應該加重處罰,並強制工作至還完債務」。

▼im.B詐騙案二審宣判,曾耀鋒(右)、張淑芬(左)均獲得減輕。(圖/記者吳銘峰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