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影響尹錫悅彈劾結果!韓憲法法院裁定 代總統不任命法官「違憲」

韓國憲法法院27日裁定,代總統崔相穆對國會選出的憲法法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屬於侵犯國會權利的違憲行爲。圖爲韓國憲法法院。(劉詠樂攝)

韓國憲法法院27日裁定,代總統崔相穆對國會選出的憲法法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屬於侵犯國會權利的違憲行爲,這一裁決將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審判結果,產生何種變數備受關注。

《韓聯社》報導,憲法法院表示,總統(代總統)無權任意拒絕或甄別任命國會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只有候選人未具資格或國會選出過程存在違規行爲,纔可暫緩任命或要求國會重新選出候選人。

對此,崔相穆方面表示,「尊重憲法法院裁決,代總統會仔細審視該裁定」,將在分析及徵求相關意見後再作出決定。因憲法法院未明示馬恩赫的任命時限,崔相穆何時任命尚不清楚。

《韓聯社》指出,若馬恩赫被任命,25日結束的尹錫悅彈劾案的辯論可能重啓,原計劃於3月中旬宣判的時間也可能被推遲,因此政界的反應以及崔相穆的決定備受韓國各界關注。

憲法法院是在現行8名法官體制下宣判,還是在9人體制下宣判,成爲關鍵。

韓媒報導,若在8人體制下宣判,有3人反對彈劾,尹錫悅便可復職;而在全員9人體制下,需6名法官同意彈劾方可通過。

有專家稱,因憲法法院已結束辯論,彈劾案應在8人體制下宣判。另有觀點認爲,任命馬恩赫只是時間問題,最終「只是8:0還是9:0的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