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場收賄 黑道偷拍索封口費
三峽火化場公務員收賄弊案,檢方查出竟有黑幫從中「黑吃黑」,向貪污公務員恐嚇取財。(新北市殯葬處提供)
新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殯葬處三峽火化場員工集體收賄案,查出案外案。已故天道盟太陽會前板橋分會長金榮光經營「送行者」等殯葬公司,得知火化場班長席尊德等人長年收賄,2020年和天道盟不倒會成員紀騰翰、兒子金智偉、姪子金世偉及同夥陳廷郡共謀,拍下席男收賄畫面後藉此要脅分一杯羹,直到席被查獲共分得360萬餘元,4人被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起訴。
檢方調查,金榮光經營「送行者」、「祥藝」等殯葬公司,長期把持三峽火化場的擡棺市場,意外得知席尊德等公務員會趁着向殯葬業者收取火化許可證明書時向部分業者收賄,獲利不少,便見錢眼開,找來紀騰翰、金智偉與金世偉和陳廷郡共組集團。
檢方查出,金榮光2020年2月指派小弟錄下火化場員工收賄過程後,通知席尊德等人「來談」,要求以每具遺體給200元的價碼每10天繳交1次收受的賄賂,席等人則因害怕收賄被舉報照做,直到被查獲前,被「黑吃黑」交出約360萬餘元,再由金榮光朋分。
由於金榮光在偵辦前便已逝世未移送,檢方傳喚紀騰翰等4人到案說明,4人皆坦承犯罪。檢方認爲,4人共組集團向席尊德等人要求分一杯羹,已犯《刑法》恐嚇取財、《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從重依恐嚇取財起訴4人。
至於三峽火化場收賄案,新北地院去年一審判決,席尊德2020年起兼任領班,趁職務之便與其他20名約僱人員收賄3053萬元,考量席尊德等21人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分處1年9月至2年徒刑不等、均褫奪公權2年,除1人因有前科無法緩刑,其餘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至30萬元不等。二審今年改判席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支付國庫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