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春宮!美魔女淡水捷運站「狂戰」小18歲男友 兩人下場曝
美魔女淡水捷運站「狂戰」小18歲男友,兩人下場曝。(中時資料庫)
臺北捷運淡水站2023年10月4日凌晨驚傳有一對男女上演活春宮,被路過民衆用手機錄影並上傳網路,在網路四處轉發,士林地檢署聞訊立即責成淡水警分局火速查獲這對情侶,情侶到案時聲稱搞浪漫及尋求刺激,遭依妨害風化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妨害風化罪將2人起訴。
警方調查,影片拍攝時間在10月4日凌晨0時許,一對男女公然於捷運站旁飲料店前有性交動作,經調閱監視器及查訪,以車追人發現女主角身分爲52歲蔡姓女子及34歲曾姓男友,全案依妨害風化罪嫌將2人送辦。
據瞭解,2人供稱因爲當天約完會後「慾火焚身」,但從捷運到家裡要15分鐘車程,於是兩人決定「搞浪漫、刺激一下」,在捷運站直接大戰。
2人在偵查過程中坦承不諱,檢方根據事證,認爲2人犯罪屬實,依公然猥褻罪將2人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