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風波!女子催促人夫離婚 傳授「情緒勒索」技巧
女子催促人夫離婚還傳授「情緒勒索」技巧。(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已婚男子阿德(化名)透過交友軟體結識,雙方互動熱絡,甚至發展出婚外戀情。阿德事後向前妻小萱(化名)坦承,兩人在婚姻存續期間已頻繁來往,甚至有證據顯示小美多次催促阿德與小萱離婚,還傳授「情緒勒索」技巧。小萱怒控小美侵害配偶權,提告求償。法院一審判決小萱須賠償3萬元,小萱不服提起上訴,遭二審仍駁回。全案定讞。
小萱主張,她於2023年5月10日與阿德離婚,離婚後不久,阿德坦承在分居期間便已透過交友平臺認識小美,兩人關係親密。法院認定的聊天紀錄顯示,「(小美)我原本也不可能考慮跟一個與子女同住的人交往…如果只有三個稱呼可以選,歐巴、Daddy和小僕人,選哪一個,怎麼想這麼久(阿德)因爲都不好啊」。
小美不僅多次催促阿德與小萱儘速辦理離婚,甚至指導阿德「(小美)你要不要先專心去談判,這種階段你得冷靜+小心謹慎。你穩住情緒和堅定立場(阿德)Having you in my heart,我沒辦法兇,(小美)那就用哀兵計,情勒回去,拜託對方放生」等如何對小萱施加心理壓力,藉由冷漠與強硬手段迫使小萱放棄婚姻。
此外,小美還提醒阿德避免行蹤曝光,包括更換門鎖、關閉手機定位,「(小美)今天出門,先把手機定位的設定關掉好嗎(阿德)好啊。不過誰能查到?(小美)可以的,只要有你的估狗帳密的人就可以,可以遠端監控,(阿德)有這種事?Anyway,別人不知道我的google密碼google真壞(小美)難說,反正先不要開定位就是了,過去的紀錄和目前的位置都查得到…(阿德)所以需要不同手機(小美)太麻煩啦」以免遭小萱發現兩人交往事實。
此外,雙方對話記錄亦顯示,小美與阿德曾多次相約外出,包括金山旅遊、象山登山、餐廳約會、咖啡廳密會,甚至到海邊觀景,對彼此互稱親暱稱呼,互表愛意。法院認爲,小美的行爲已超出一般社交界線,嚴重破壞婚姻圓滿與家庭幸福,構成對小萱的精神傷害。
小美則辯稱,阿德當初認識她時已表明與妻子關係破裂,離婚進入最後階段,因此兩人僅以普通朋友互動,未曾發展親密行爲。她強調,自己從未主動破壞婚姻,也無法接受法院將一般社交往來解讀爲不法侵害配偶權,更認爲「配偶權」是否應受法律保障仍有爭議。
然而,法院審酌,雙方對話內容與相關證據後,認定小美確實涉入阿德婚姻,對小萱造成精神痛苦,符合侵害配偶權的構成要件。法院最終判決,小美應賠償小萱3萬元精神慰撫金。小美不服提起上訴,惟二審法院維持原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