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變提款機?警察人夫淚訴 「被扣薪又遭誣告」
婚後變提款機?警察人夫淚訴,「被扣薪又遭誣告」,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警阿國與女子小萱(均化名)登記結婚後不到半年,雙方關係卻急轉直下。阿國控訴,小萱態度丕變,不僅屢次向法院提告、聲請保護令,甚至誣指他家暴、性騷擾,導致他身心俱疲、薪水遭扣押,根本把他當搖錢樹!因此憤而訴請離婚,並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阿國表示,兩人結婚當天即籤婚前協議書,約定他每月要負擔小萱及其2名女兒、父親的生活費與租屋費,期盼共同經營家庭。但婚後,小萱不僅衛生習慣不佳,甚至拒絕與他同住,還頻頻要求金錢支出,若他不從,就會出言辱罵。
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小萱不但向法院聲請保護令,還控訴他性騷擾、家暴,甚至向他任職的警局投訴,導致他名譽受損、生活陷入困境。小萱還對他提告履行婚前協議並申請強制執行,使他每月薪水與股票遭扣押。兩人婚後幾乎無法同居、沒有親密關係,小萱不是想當妻子,而是把他當提款機。
小萱則反駁,自己離婚後原不打算再婚,是阿國極力追求,並承諾會照顧她一家。婚後她擔任全職太太,負責家務與照顧父親及兩名女兒,卻遭阿國「以停發家用作懲罰」。她強調,兩人並非如對方所稱分居,平日仍有互動、出遊、照顧阿國母親等情形,阿國提告離婚只是爲逼她修改婚前協議或撤回強制執行。
法官考量,雙方結婚僅數月便開始互告。小萱先控訴阿國未依約給付生活費及教育費、並申請保護令,但保護令皆遭駁回。阿國則也對小萱提保護令聲請,雙方訴訟纏鬥不休。法官勘驗現場錄影畫面後,認定阿國確曾被反鎖門外,小萱對當日情節說詞反覆不一,可信度不足。
法官審酌,雙方均坦承婚後無性行爲,互動冷淡,連通訊紀錄中,小萱還曾辱罵阿國「鼠目寸光」「垃圾人」等語。法官認爲,雙方關係早已破裂、難以恢復共同生活,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判準離婚,但駁回阿國請求的50萬元精神賠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