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38年驚覺被戴綠帽 人夫氣炸!小王侵門踏戶用他牀嘿咻

婚後38年驚覺被戴綠帽,人夫氣炸!小王侵門踏戶用他牀嘿咻,提告求償2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婚外情讓38年婚姻陷入風暴!男子阿國指控妻子小萱(均化名),原本看似美滿的夫妻生活,他卻驚覺小萱與男子阿華(化名)發展不正當關係,甚至在他家的主臥室發生親密行爲,時間居然已長達3年之久,憤而提告阿華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理,阿國控訴,他與小萱於1984年結婚,婚姻維持至今。然而,阿華明知小萱是已婚婦人,仍在婚姻期間與她交往,甚至進出他與小萱的共同住處,兩人不僅牽手、擁抱、親吻,甚至還有發生性行爲,嚴重侵害他的配偶權,造成極大的精神痛苦。

阿華則辯稱,他承認有與小萱接吻、牽手,甚至讓小萱將手放在自己腿上,但否認有發生性行爲。他強調,阿國提出的切結書,僅是小萱與阿國之間的約定,無法證明他有與小萱發生性行爲,而且他的經濟狀況不佳,200萬元金額過高。此外,阿國已向小萱獲得全額精神賠償,依連帶債務消滅原則,他無須再賠償。

法官考量,小萱籤立的切結書內容,坦承與阿華接吻、撫摸生殖器,也有牽手並讓她將手放在腿上,過去多次與阿華髮生性行爲,並且保證不再犯。法官認,婚姻以共同生活爲目的,夫妻應互負誠實義務。若第三者與已婚配偶發展親密關係,並達破壞婚姻圓滿安全及幸福的程度,即屬侵害配偶權。

法官檢視阿國提出的監視器影像,畫面顯示喘息聲、撞擊聲,加上小萱切結書明載「過去多次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爲」,顯示不僅有親密互動,甚至涉及性行爲。阿華未能提出反證,僅空言否認,難以採信。

法官審酌,阿華確實與小萱發生親密關係,並侵害阿國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情節重大,構成侵權行爲。至於賠償金額,考量雙方經濟能力、社會地位、婚外情對婚姻破壞程度、精神痛苦程度等。日前依法宣判,阿華應賠償阿國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