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變引爆房產大戰 竹科副理控妻換鎖「惡意驅離」

新竹一名科技公司副理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萱(化名)趁他不在家時,擅自更換門鎖並將他的私人物品全數清出,害他被迫在外租屋。(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新竹一名科技公司副理阿德(化名)指控妻子小萱(化名)趁他不在家時,擅自更換門鎖並將他的私人物品全數清出,害他被迫在外租屋,憤而提告求償183萬餘元。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萱是合法行使財產權,判阿德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阿德與小萱結婚近20年,育有2名女兒,婚後共同購買新竹市一處房產,但登記在妻子名下。兩人近年感情生變,小萱2021年6月搬回孃家,雙方開始分居,並陸續互告離婚、侵害配偶權等官司。

阿德指控,2023年7月20日,妻子竟趁他不在家時,將大樓磁扣消磁、更換門鎖,並把他的物品全數打包丟到警衛室旁,害他被迫在外租屋,還得重新購置傢俱,因此向妻子求償已支出的租金、搬家費、傢俱費等55萬餘元,並要求未來每月3.5萬元租金及管理費,直到離婚判決確定爲止。

小萱反駁,該房產是她婚後個人購買,依法屬她所有,她有權管理、使用。且兩人早已分居,婚姻名存實亡,丈夫卻堅持住在她名下房屋,顯不合理。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爲,該房產登記在小萱名下,依《民法》法定財產製,她確實有權決定誰能居住。此外,兩人婚姻早已破裂,丈夫仍主張「基於配偶權可繼續住」,有權利濫用之嫌。

法官更指出,阿德月薪約10萬元,經濟無虞,且刑事部分已認定小萱換鎖行爲不構成強制罪,因此駁回阿德全部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