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築牢平時考覈體系 爲公務員隊伍建設注入“源頭活水”

近年來,會澤縣緊密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精準發力、科學施策,全面規範公務員考覈方式,創新考覈流程,深入推進以平時考覈、專項考覈和年度考覈爲核心的立體式考覈機制,爲公務員隊伍建設注入強勁動力,激發隊伍新活力。

一是提高站位,架起平時考覈“探照燈”。會澤縣嚴格對照省委、市委關於推動平時考覈工作的相關辦法,深入貫徹把考覈功夫下在平時的要求,指導好各縣直單位、鄉鎮(街道)制定好本單位內部的平時考覈辦法,按照幹管權限進行考覈,其中縣管幹部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幹部考覈工作條例》規定進行考覈,劃定四個考覈等次和不確定等次情形的要求,其中“好”等次的佔比不超過40%,切實激勵引導全縣廣大幹部將功夫下在平時,比在平時。

二是精耕細作,夯實平時考覈“責任田”。會澤縣全力打造“常態化考覈體系”。各單位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被進一步壓實,縣委組織部每季度嚴格審覈備案考評結果,確保工作日常抓、管理日常嚴。明確規定,年度考覈優秀等次人員,須從平時考覈好等次佔比超半數且無一般、較差等次的公務員中產生,真正做到“考覈看年底,功夫在平時”。對不按規定開展考覈的,考覈結果一律無效,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其重新組織考覈。同時,積極強化紀委監委、公檢法等多部門協作,主動接受幹部羣衆監督,力求爲公務員考覈精準“畫像”。

三是統籌兼顧,算好平時考覈“效益賬”。嚴格規範建立“成果化考覈運用”,建立年度考覈與平時考覈相掛鉤機制,強化考覈結果運用,以工作實績爲基石,對錶現突出者,在不突破本縣年度考覈優秀等次總比例限額的基礎上,統籌部分名額予以傾斜,將考覈結果作爲獎勵懲處、職務職級變動、評先選優等工作的關鍵依據。對平時考覈評價高、專項工作完成佳的公務員,優先列爲後備幹部或職級晉升考慮人選。對因工作不力被通報、受處分人員,取消平時考覈評爲“好”等次資格,同時年度考覈不得評爲“優秀”等次,以此激勵公務員積極向上、實幹擔當。

作者:會澤縣委組織部 楊健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