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林佳龍 陸外交部:臺灣屬於中國的法理事實不容置疑

外交部長林佳龍強調,戰後的「舊金山和約」已取代相關政治聲明,和約並未將臺灣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從未統治過臺灣。記者張文馨/攝影

外交部長林佳龍近日嚴正駁斥大陸外交部長王毅在瀾湄合作外長會議後的表述指,戰後的「舊金山和約」已取代相關政治聲明,和約並未將臺灣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他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臺灣。對此,大陸外交部表示,有關謬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再次揭露賴清德當局徹頭徹尾的「臺獨」分裂本質。「臺灣屬於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不容置疑。」

在8月18日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日前,臺灣外交部部長林佳龍稱,二戰後,「舊金山和約」取代《開羅宣言》、《波茲坦公告》等政治聲明,該「和約」並未將臺灣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統治過臺灣。中方對此有何迴應?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指出,有關謬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再次揭露賴清德當局徹頭徹尾的「臺獨」分裂本質。臺灣迴歸中國是二戰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條款》等一系列具有國際法效力的文件,都確認中國對臺灣的主權。臺灣屬於中國的歷史和法理事實不容置疑。

毛寧續稱,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成爲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在中國這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情況下的政權更替,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沒有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包括對臺灣的主權。

毛寧提到,所謂「舊金山和約」,是二戰之後美國糾集一些國家,在排斥中華人民共和國、蘇聯的情況下,對日本單獨媾和而發表的「非法無效」的文件。這一文件違反1942年中、美、英、蘇等26個國家簽署的《聯合國家宣言》規定,違反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對臺灣主權歸屬等任何涉及中國作爲非締約國的領土和主權權利的處置,也都是非法的、無效的。

毛寧批評,「賴清德當局完全喪失民族立場,無視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成果,肆意歪曲二戰歷史,令人不齒。」不論「賴清德當局說什麼做什麼,都改變不了臺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歷史和法理事實,改變不了國際社會堅持一箇中國原則的基本共識,阻擋不了中國終將統一也必將統一的歷史大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