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投資在臺總部解套露曙光?北市府擬建議黃仁勳落腳北士科T12

輝達創辦人黃仁勳宣佈持續加碼投資臺灣,要在臺灣設總部,臺北市積極爭取協助。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輝達(NVIDIA)在臺灣興建總部案持續卡關,北市府提出新壽依約蓋好再移轉或與市府解約2方案,新光人壽主張若解約北市須先賠償107億損失。據瞭解,北市府傾向說服輝達放棄原案,改接受北士科T12方案,近期將與輝達溝通。

外傳中央從中介入,北市高層否認,強調中央和地方都是從旁協助促成輝達案。

輝達計劃將臺灣總部設置於北投士林科技園區T17、T18基地,北士科的土地產權屬於北市府,但新光人壽標得五十年地上權,新壽主張取得地上權的金額外加預估五十年的利益107億,總計想賣140億元。

北市府主張,依契約規定,新壽必須依約蓋好大樓、拿到使用執照,纔可以轉移地上權給輝達。不過,輝達希望自己蓋。此案卡關多時。

由於僵局難解,北市府希望與新壽合意解約,經內政部覈准後,依「土地徵收條例」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

外傳中央從中介入,北市高層否認,強調內政部有協助覈准,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也證實,內政部收到北市府公文後,7月15日、16日左右就回函北市府,同意可依「土地徵收條例」辦理經北市議會報行政院核備即可。

北市高層表示,新壽主張直接移轉土地予輝達,這是違反契約規定,有嚴重圖利行爲,此外,新壽以50年利益計算可獲利107億元,市府不能接受,要求新壽107億元是怎麼算的,況且此預算北市府將會報議會審議。

北市高層強調,市府不可能爲新壽修改契約,這是圖利罪名,公務員絕對不可能這麼做,這是違法的,市府絕對不可能違背契約直接移轉,而輝達也希望有一塊乾淨的地。

北市高層說,由於新壽與輝達MOU九月卅日已失效,北市府近期會與輝達溝通,現在沒有MOU了,是件好事,輝達不會被新壽卡住,選擇更多,T12加上週邊私人土地是很好的選擇,輝達若願放棄T17、18,北市府不排除親自和輝達創辦人黃仁勳面談,分析T12好處,爭取輝達企業總部順利在北市落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