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案衝擊 兒少網路申訴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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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去年爆出購買少女性影像事件,令各界更關注兒少保護議題,iWIN網路內容安全服務機構2024年接獲高達6199件申訴案,較前1年3007件翻倍成長,以「違反兒少保護相關法令」案件最多,其中「色情」類別佔7成居冠。專家指出,家長過度「曬小孩」,可能衍生個資曝光、跟蹤騷擾等風險,臺灣對此欠缺規範,呼籲增訂所有兒少通用的「數位隱私專法」。
iWIN執行長黃益豐說明,黃子佼事件發生後,相關舉報、申訴案大幅提升,色情影片是大衆關注也最好辨別的類別。國衛院醫師林煜軒針對1萬4493名10至18歲兒少進行研究,發現各種形式的「性相關訊息」逐年上升,因網路行爲產生憂鬱、自我傷害比例也提高。
公民參與改造媒體聯盟召集人許雅荏指出,我國針對兒少隱私保護,現行以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不得公佈兒少姓名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但對象多爲性暴力、家暴等「特殊境遇兒少」。一般兒少僅由個資法規範,沒有針對兒少的細則。
許雅荏舉例,家長過度「曬小孩」、同儕直播曝光等缺乏規範,可能衍生個資曝光、跟蹤騷擾等人身安全風險,甚至對兒少心理健康造成影響。國外統計,9成以上美國兒童,2歲前就曾出現在父母社羣媒體中,到了2030年,可能出現高達740萬起身分竊盜案件、每年8億美元以上網路詐欺,且2030年年輕一代面臨的身分詐騙案件中,將有三分之二案件是由「分享育兒」引起。
許雅荏建議參考美國,規定13歲以下兒童個人資料,不得在家長未經證實同意下被蒐集、使用或分享,增訂所有兒少通用的數位隱私專法,並增加家長及孩子的數位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