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作證柯文哲沒金錢觀念:「小沈已給過」是不要去麻煩別人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污、侵佔、背信案,今傳喚民衆黨立委黃珊珊第2次作證。檢方指控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柯,詰問柯曾傳簡訊給黃稱「小沈已給過」的意涵爲何,黃證稱,是柯告訴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的意思。

合議庭今天本要傳喚捐款300萬元給木可公司的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木可員工吳敏瑄作證,不過,因檢、辯捨棄傳喚,庭期取消。

黃珊珊作證稱,她當柯競總總幹事負責統籌辦活動、文宣的事,但競總沒有專門的募款委員會,李文宗是競總財務長「我們每天都在想募款的事」;她2023年11月2日聯絡李文宗臨時討論,因每天都在擔心經費,那段時間都很焦慮。

黃珊珊說,傳訊息給李文宗邀請的人,應是黨秘書長周榆修、會計師範有偉、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不過,當天在競辦2樓開會討論的是「藍白合」,至於也傳訊息給李文宗提及「快點募款」是擔心柯會亂花錢,因爲柯沒有金錢觀念。

黃珊珊稱,開會時人來來去去,不記得範有偉有無到場,邱佩琳是重點拜託對象,但不記得開完會後有誰去向柯文哲報告。

檢察官詰問柯文哲2023年11月3日下午傳訊息給黃珊珊「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是何意?黃稱,柯常叫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她回覆柯「明白」,就是知道不要再去麻煩人,也不清楚沈與柯有無金錢往來。

黃珊珊說,採風公司匯款給木可她是看報導才知道,競選總部、黨部、木可各有網站,是不是與競選活動有關,正常人都看得出來。

黃珊珊說,柯文哲有開演唱會的夢想,大家幫柯實現,但討論認爲不符政治獻金法規定,於是競總不介入,並採商業模式進行,由木可與尼奧、時樂公司籤商演合約;黃說,KP Show是商業演唱會、不是募款,有繳娛樂稅,收入也沒進入競總。

黃珊珊說,尼奧、時樂負責人戴利玲是她的朋友、有辦演唱會經驗,演唱會讓戴利玲與柯文哲、李文宗去談,演唱會的合約她看過,以專業規格辦理,柯也很認真排練,門票定價8800元則是由木可與廠商作決定。

黃珊珊稱,2023年5月20日起接受政治獻金募款兌換應援小物,小物是贈品,類似百貨公司送週年禮概念,且會開政治獻金收據,當時競選活動剛起跑,捐款送小物是刺激募款,應援小物定價也比市價高4、5倍以上,成本2、300元的衣服定價爲1450元,目的是募款,不是賣東西。

臺北地院開庭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侵佔政治獻金案,上午傳喚證人時任柯文哲總統大選競選總幹事黃珊珊作證。記者黃義書/攝影

臺北地院開庭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侵佔政治獻金案。柯文哲出庭時步伐依舊快速,面對詢問末迴應。記者黃義書/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