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赴興達電廠 問「煤倉內有多少生煤」

民衆黨主席、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左二)等人,昨天視察興達電廠,批評賴政府和臺電一再欺騙國人。記者劉學聖/攝影

核三停役後,興達電廠三、四號燃煤備用機組啓動發電引發爭議。立法院民衆黨團昨視察興達電廠,黨團總召黃國昌批評賴清德總統和臺電一再欺騙國人,稱臺灣不缺電卻偷偷啓用沒有操作許可的燃煤機組發電,「說一套做一套」。

黃國昌說,臺電宣稱發電受許可,但若是緊急發電設施,請問高雄市政府何時覈定?何時許可興達電廠機組運轉?興達電廠燃煤發電須有生煤使用許可,但公開資料顯示市府覈准的許可已於去年九月卅日到期,「在沒有許可下,爲何仍能燃煤發電?」臺電應清楚說明「興達電廠煤倉內,到底還有多少生煤?到底打算繼續使用多久?」

「電力穩定供應,讓臺灣產業發展、民生需求得到滿足。」黃國昌說,政府允諾不讓高雄鄉親「用肺發電」要做到,不是像現在賴清德與臺電高層彷彿在唱雙簧「說一套、做一套」。立委張啓楷則爆料興達電廠一、二號機組也啓動。

高雄市議員邱於軒質疑市長陳其邁高喊淨零、脫煤,卻對興達電廠燃煤機組反覆重啓保持沉默,痛批市府與臺電說法一致,僅稱合法合規、緊急監控,無力制止臺電,連對中央都不敢強硬,只會說「希望依承諾除役」。

邱於軒指高雄市環保局五月廿三日發給興達電廠第一份公文指三、四號機操作許可去年九月卅日已到期,「未取得操作許可證前應立即停止操作」,但又發第二份公文稱三、四號機組一年使用不得超過七二○小時,且在備轉容量低於百分之八時使用,同一天兩份內容相互矛盾的公文,質疑高雄市府護航臺電、自打嘴巴。市議員白喬茵也說,未退役的興達電廠三、四號機組根本不適用於緊急備用電力設施,無操作許可就是「偷開」,呼籲陳其邁站出來,爲市民質疑賴清德的能源政策。

高雄市府指出,「無操作許可應立即停止操作」是指機組正常運轉需停止,興達三、四號機已停止運轉,並在去年十二月轉爲備載機組,需在備載容量低於百分之八、一年發電時數不超過七二○小時的特定條件下,得由臺電報備後啓動緊急發電,這是兩個不同的狀況。

高雄市長陳其邁說,興達電廠三、四號機組操作許可屆期後,由經濟部覈定轉爲備用發電設施,不須經過市府同意。臺電啓動備載機組發電,除事先通知環保局,也即時在網站公開發電資訊,任何人隨時都可掌握機組運轉情況,不存在「偷開」的問題。

陳其邁強調,希望今年底興達電廠三、四號機如期除役是市府一貫立場,會要求臺電必須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