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中不能选 王家贞诉请准选立委确定遭驳回

2024立委选举12月20日号次抽签,原本登记参选台南市五选区的王家贞被中选会判定资格不符后,因无法参加抽签,她在市选委会前静坐表达抗议。(本报资料照片)

台南市议员王家贞因涉犯伪造文书罪仍在缓刑期间,遭中选会处分不符立委参选资格,她提行政诉讼声请假处分,请求法院同意让她「暂列」候选人名单并参与选举活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比较对影响选举结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损害后,认为没有准予的必要,裁定驳回她的请求,她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原本登记参选台南市五选区的国民党台南市议员王家贞,因伪造文书罪遭判刑7月,缓刑2年确定,要到2025年4月11日才缓刑期满。中选会依选罢法规定,认定她不符参选资格。

王女认为,中选会不让她登记为候选人,致使她不能参与选举活动,因此所生的损害及危险已属刻不容缓,具有急迫性,请求法院裁定,让她在本案行政程序终结前,以候选人身分参与选举活动。

台北高等行法院认为,王女仍在缓刑期间,中选会未予审定她立委选举的候选人资格,于法有据,且暂准她取得候选人资格而参与选举,虽然保全了她参政权的行使,但她是否得以顺利当选,甚难评估。

北高行指出,如果王女当选但事后本案败诉,不仅明显影响选举结果,并将开启后续由选委会撤销她候选人登记、当选无效之诉或办理补选等措施,对于公益将有重大影响,且因她已借由定暂时状态处分,达成本案诉讼之目的,其另行提起的本案裁判也随之失其意义,裁定驳回她的请求,她提抗告,遭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