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擴大碳盤查對象 新增500家暫免繳碳費

環境部指出,「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經預告、研商,參採各界意見後,今天正式公告上路。自2026年起,包括用電量高、用油或其他化石燃料多之服務業、運輸業、醫療院所、大專校院及中小型製造業等,應於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前一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環境部去年底公佈提高2030年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同時,也宣佈將擴大盤查,從原本能源、製造部門擴大到住商及運輸部門,結合各項輔導措施及深度節能,加速加大減碳力道。

環境部表示,此次推動擴大盤查對象如下所示,預估增加約500家事業,業者可以先依113年能源查覈申報資料、車輛數或門市總數等初步判斷是否爲潛在盤查對象,至於實際認定條件,將以應辦理盤查登錄年度之前一年能源使用情形、門市家數、車輛數或醫院評鑑結果據以認定,倘於該年度中曾符合條件者亦屬之;環境部後續亦將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確認,並進行盤查登錄輔導。至於製造業、旅館業及醫院外之事業,應由總公司、大專校院一併就其分公司、分店、分處、特約或加盟門市、分校及分部辦理盤查登錄作業。

環境部強調,擴大盤查目的是加大各部門減碳行動力,採「三不一沒有」:不會麻煩、不用委外、不須查驗、沒有要收碳費。

環境部提到,本次推動擴大盤查對象包括,資訊服務業、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量販店業、鐵路運輸業、捷運運輸業及大專校院、旅館業、電信業、醫院、汽車運輸業及製造業。預估增加約500家事業,業者可以先依2024年能源查覈申報資料、車輛數或門市總數等初步判斷是否爲潛在盤查對象,至於實際認定條件,將以應辦理盤查登錄年度之前一年能源使用情形、門市家數、車輛數或醫院評鑑結果據以認定,倘於該年度中曾符合條件者亦屬之。

環境部後續亦將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助確認,並進行盤查登錄輔導。至於製造業、旅館業及醫院外之事業,應由總公司、大專校院一併就其分公司、分店、分處、特約或加盟門市、分校及分部辦理盤查登錄作業。

環境部本次公告盤查登錄對象,採三不一沒有原則,將在既有「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臺」,新增適用本次盤查對象以用電量居多之計算工具,並設計嫁接臺電用電資訊,採工商憑證登入,只要盤查範疇一、二,不會增加企業負擔;並將於今年辦理法規說明會及輔導教育訓練,編撰服務業、運輸業及醫療院所之盤查指引,協助企業完成盤查作業;對於積極減碳企業,環境部將予以表揚,鼓勵優良綠色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