譁裕子公司背書與高層異動延遲揭露 證交所開罰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譁裕(3419)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重要子公司背書與總經理異動延遲重,故處以新臺幣3萬元違約金。

譁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爲重要子公司東莞臺霖電子通訊有限公司的背書保證案暨臺霖公司總經理異動案,經查分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2款及第6款情事,惟譁裕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的規定,故處以違約金新臺幣3萬元,並函知譁裕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