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教師契約違法 臺大等7校挨批
有華語教師反映,不少大學仍發給華語教師三個月,甚至一個月一聘的聘約,課程結束隨即失業,缺乏合理續聘保障。記者杜建重/攝影
臺灣大專院校推行華語教學逾十年,全臺超過六十所大學設立華語教學中心,不過高教工會近期接獲教師反映,指不少大學仍發給華語教師三個月一聘,甚至一個月一聘的聘約,缺乏合理續聘保障,更會因契約中斷,無法累計年資和特休假,質疑華語教師長期「低勞權、低保障、低薪資」如同免洗筷,要求學校改善,否則將檢舉。
對此,勞動部職安署綜規組組長張毅斌表示,今年三、四月間已依照教育部提供的學校清單,一一進行法遵訪視,要求學校落實法規。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張志綸表示,不少學校的華語教學中心,長期以編制外人員方式聘用華語教師,導致其不受教師法保障,也不受勞基法保障,長年面臨低勞權、低保障的勞動環境,甚至不少大學發給三個月一聘、一個月一聘的定期契約,課程結束即失業,有教師從事華語教學二、三年,手上卻累計了十幾張聘書。
張志綸強調,勞動部、教育部去年即認定,短期華語教師適用勞基法,但大學端多未落實。呼籲各校均應落實使用不定期契約,勞工除非符合法定事宜,否則不得無故終止契約,更不存在不續聘的作法。
張志綸也談到,近期工會就接獲崇右影藝科大華語教師勞動情況惡劣,學校未依法與教師簽訂不定期契約,甚至勞保採當天投保、當天退保,若教師週一、三、五上課,僅有上課的三天投保,更無提撥退休金。工會已向勞動部、勞動局等單位檢舉,並由勞保局裁罰。
張志綸還提到,臺大、臺師大、中山大學、東海大學、大葉大學、中華大學等校,至今仍保有半年、一年、三個月等違法定期契約,呼籲學校勿心存僥倖,否則工會將一一檢舉。
遠東科大前副校長餘伯泉表示,近年來臺灣面臨少子化缺工困境,確實應招募外籍生來臺就學後留臺工作,華語教師可謂戰略關鍵人力,卻被學界長期視爲免洗筷。
餘伯泉談到,部分問題源自教育部補助不穩定,今年補助五百萬元,明年可能一毛錢都沒有。學校無法預估,自然無法落實保障。再者,大學歷來持華語教學專業能成爲編制內專任教師者極少,華語教師也不是職工,學校過去多不知道要如何定位華語教師,呼籲應藉此儘速依法給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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