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法院嚴懲 “黑校車”超載案 築牢未成年人出行安全防線

近日,貴陽市花溪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涉及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的危險駕駛罪典型案件,以“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懲非法運營、嚴重超載的“黑校車”司機,爲未成年人出行安全敲響警鐘。

據瞭解,被告人蔡某駕駛一輛核載7人的小型麪包車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經清點,車內竟搭載了15人,其中包括3名幼兒和11名小學生,超載率高達100%。蔡某某違規從事非法校車運營,且車輛未取得校車運營資質,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花溪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蔡某某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規,在未取得校車運營資質的情況下,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從事校車業務,且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其行爲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鑑於其犯罪行爲直接威脅未成年人生命健康,社會危害性顯著,法院依法判處蔡某某拘役並處罰金。

“本案是對‘黑校車’非法運營的有力震懾。” 承辦法官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從事校車業務或旅客運輸嚴重超載的,即構成危險駕駛罪,而針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犯罪行爲,司法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

“超載會導致車輛制動距離延長、操控性能下降,尤其在山區道路行駛時,側翻、追尾風險大幅增加。”法官特別提示,“黑校車”缺乏交通、教育等部門的監管,車輛技術狀況未經檢驗,駕駛人未通過專業資質審覈,存在極大安全隱患。駕駛員要嚴守交通法規,杜絕超員超載,切勿爲牟利而漠視生命,而學校及家長要選擇正規校車服務,主動監督舉報非法運營車輛,共同築牢學生出行安全防線。社會各界要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完善校車服務保障,爲未成年人營造安全成長環境。(黃永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