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碩侵權遭美判賠3.4億 上櫃大廠爆內幕「長期侵害權益」

力士在美國提告華碩電腦侵權,經法院判決勝訴。(圖/報系資料照)

上櫃MOSFET設計商力士發佈重大訊息指出,向華碩電腦提起之專利侵權訴訟,經美國德州東區聯邦法院於美國時間2025年2月13日判決力士公司勝訴,並於今日正式取得法院判決文本,被告華碩應賠償力士1,050萬美元,摺合新臺幣約3.4億元。

力士表示,本公司於111年發現華碩銷售於美國之筆記型電腦內,有侵犯本公司美國專利(專利號分別爲US7,629,634及US7,812,409)之零組件,經本公司發出律師函無果,故於111年在美國對其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力士也提到,依據本公司與律師之合約,本公司於取得被告賠償款後,應支付律師賠償款之27.5%爲其報酬,華碩得進行上訴。

力士聲明指出,侵權之MOSFET 產品料號,已被廣泛應用於消費電子產品,包括筆電、PC、平板、電池模組等裝置,平均每臺裝置使用數十顆至百餘顆,且具通用性,可全面使用在各項機種,長期以來對公司權益的侵害甚大。

力士強調,未來會進一步向美國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涉及侵權之被告產品不得再銷售至美國市場,未來會持續採證並採取法律行動,維護公司及股東權益的立場,絕對會堅持悍衛到底。

力士於今(14日)上午6點33分發布重大訊息,股價在盤中被強拉至漲停價40.20元,華碩股價下跌將近1%,觸及673元。